(一) 時間
2014年4月-9月
(二)參賽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全日制大學環境藝術專業(室內設計、空間設計、建筑裝飾設計等)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由大賽組委會認可的培訓機構在讀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三)權利和義務
1、所有參賽者享有同等參與評獎、監督、建議的權利,組委會負有被監督、聽取建議的義務。
2、本次大賽不收取任何費用。
3、參賽作品的傳播、展覽、刊登、出版等的版權歸組委會所有。組委會在使用參賽作品時,對其作者、指導者以及院(系)依據《參賽報名表》予以署名。
4、所有參賽者不得要求組委會退回所提交的參評資料,不向大賽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組委會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償要求。
5、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參賽作品,組委會保留不頒發任何一個獎項的權利。
6、參賽者應保證參賽作品具有全部知識產權,如發現參賽者申報作品有不符合參賽條件情形,組委會有權在大獎任一階段取消其參賽資格,收回其所獲之獎項,由此造成舉辦方損失的,概由參賽者承擔。
7、原則上對終評后獲得一等獎的設計作品,要求有實地考核條件和相關證明。
8、如其他方對參賽產品提出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9、本規則的解釋權歸主辦單位。
附件下載:《參賽報名表》(含賽題類個人、賽題類團隊,畢業設計類個人、畢業設計類團隊、畢業設計類學校申報,優秀指導老師獎、優秀組織獎),此表和參賽作品同時提交。
(一)評選時間
2014年8月1日~8月31日初評、復評。
(二)評選程序
(1)學生提交參賽作品后,首先由組委會秘書處對參賽選手的資格和作品條件進行篩選,凡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個程序;
(2)凡符合條件的作品放到中裝新網的大賽專題中進行展示,接受網友投票;
(3)評委會根據評選條件按評選方法評出所有獎項。
(三)評委會組成
由組委會聘請高校教授、設計師、設計企業負責人、媒體等組成。
(四)評分標準及評選辦法
總分100分,其中網絡投票20分,評委評分80分(理念20分,平面20分,設計表現30分,加分10分)。
評委評分細則:
創新原創性設計:設計作品要考慮設計的原創性,凸出設計者的創意思想;
人性化功能設計:設計人性化,對舒適度、使用功能有深刻理解;
節能環保設計:體現環保節能理念與生活結合;
風格協調設計:風格的搭配把握及創新,兼有文化內涵與時代精神。
(一)時間
2014年9月,擬在北京設計周期間舉辦頒獎活動。
(二)大賽獎項
新銳獎(命題類):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8名、優秀獎30名。
創作獎(應屆畢業生畢業設計獎):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8名,優秀獎30名。
優秀指導老師:10名
優秀組織獎:10名
所有獲獎者都可通過雙向選擇,獲得優秀裝飾企業和設計機構的就業或實習機會,并可獲得拜知名設計師為導師的機會。
同時,一等獎獲得者,將獲得現金3000元;二等獎獲得者,將獲得現金2000元;三等獎獲得者,將獲得現金1000元。
(一)評選方式
為感謝高校老師對本次大賽的支持,大賽組委會特設優秀指導老師獎。 評選采取計分制,大賽組委會根據各項評分指標,計算最后總得分,按排名先后確定獲獎個人。
(二)評選說明
1、申報“優秀指導老師獎”的老師須積極組織學生參與比賽,并督促其按時完成作品,還應對學生參賽作品進行專業性的指導。
2.學生提交的參賽資料中注明的指導老師方可計入該獎項的數據統計。
3.指導老師名義下所有提交了作品的參賽學生,每1名計5分,團隊按5分計。
4.指導老師名義下學生賽題類作品若獲獎,指導老師可得分數如下:一等獎:50分、二等獎:35分、三等獎:25分、優秀獎:15分;指導老師名義下學生創作類(畢業設計作品)若獲獎,指導老師可得分數如下:一等獎:40分、二等獎:30分、三等獎:20分、優秀獎:10分。
(三)申報方式
申報“優秀指導老師獎”的個人請于大賽作品評選結果公布一周內提交申報資料的電子版至郵箱38770822@qq.com,申報表見附件。
附件:《優秀指導老師獎申報表》
(一)評選方式
為感謝高校對本次大賽的支持,大賽組委會特設優秀組織獎。
評選采取計分制,大賽組委會根據學校實際參賽并提交作品的人數計算最后總得分,按排名先后確定獲獎高校。
(二)評選說明
1、申報“優秀組織獎”的高校應做好大賽的宣傳推廣工作,積極組織學生參與比賽并按時提交作品。
2.學生提交的參賽資料中注明的所在學校方可計入該獎項的數據統計。
3.該高校所有提交了作品的參賽學生,每1名計1分,團隊按1分計。
4、該高校學生賽題類作品若獲獎,學校可得分數如下:一等獎:15分、二等獎:12分、三等獎:8分、優秀獎:4分;該高校學生創作類作品若獲獎,學校可得分數如下:一等獎:12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6分、優秀獎:3分。
(三)申報方式
申報“優秀組織獎”的高校請于大賽作品評選結果公布一周內提交申報資料的電子版至郵箱38770822@qq.com,申報表見附件。
附件:《優秀組織獎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