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取消的是什么?
本《通知》取消的是:《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對注冊建造師等人員的指標考核,而不是取消“注冊建造師”執業。
“注冊建造師”執業要求非但不會取消,反而進一步加強,將列為監管的重中之重。《通知》中明確指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項目經理是否持注冊建造師證書上崗、在崗執業履職等行為的監督檢查。
2、文件中“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如何理解?
最低等級資質一般為三級資質,三級資質標準中若取消了人員指標要求,就剩下凈資產指標要求了,這樣進入建筑施工行業基本上沒什么門檻了!保留最低等級資質要求建造師等人員指標,就保留了一定的準入門檻!取得最低資質后,若要升級,則關鍵看業績,不再以人員為衡量指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