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建造師資質?
在函中明確表示取消的不是資質方面的,文件中寫明只是取消資質的考核指標,資質本身不可能取消。
2、取消建造師?
這個更是不可能的,建造師在建筑行業中的地位可謂是無法撼動的,很多公司都會用自己公司中擁有的建造師的數量跟質量來表現自己公司的實力,所以建造師是一個工程項目中的領軍人物。在文件中只是說企業資質申請環節不考核建造師等專業技術人才的數量。建造師定位為工程管理復合型人才和擔任項目經理的必備資格,既關系國計民生,又涵蓋各方利益訴求,是不可能取消的。
3、真正取消資質與建造師的掛鉤?
從文中我們也無法看出住建部有這方面的想法,按照新規定:資質考核什么?業績與信譽,并且是通過四庫一平臺直接查詢核實,不能再像以前可以造假。業績與信譽跟什么相關?企業實力。企業實力與什么相關?人才、效率、核心競爭力。試想一下,沒有人才的企業,會做好業績嗎?能有好信譽嗎?因此,歸根結底,企業資質還是與真正的建造師掛鉤。什么是真正的建造師:有資格、有資質、有能力。也就是說,如果新規定落地,取消的實際上只是企業不能再與南郭先生式的建造師(單純掛靠型)掛鉤,只與真正的建造師掛鉤。那么此次86號意見函實際上是順應了國家的簡政放權,意在向取消建筑企業分級資質邁近一步,實行“建筑施工許可證”管理,從而推進建筑行業計劃經濟加快過渡到市場經濟,讓中小建筑企業充分參與市場競爭。同時淡化企業資質,強化個人資質,建造師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建造師掛靠將會逐漸過渡為合伙人制建筑企業,進一步激活市場活力,導致行業人才需求加大,對行業管理和技術人才的素質將會提出更高的要求。當然,要執行此意見函,必須要修改目前與之沖突的建筑法其中內容,按中國國情,修改建筑法條例至少需要5-8年時間。所以此次調整可以看做是為5-8年后或取消建筑企業分級資質,實行“建筑施工許可證”管理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