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將要創下“全球罕見第一拆”的天津水岸銀座,多少有點反腐陣痛的“止血”意味,那么,西安一個月前建成才16年的118米高樓被爆破拆除、鄭州建成5年的天橋被整體拆卸,便是十足的瞎折騰。
不能說所有的短命建筑都有腐敗問題或者政績觀問題,但事實證明,權力沒被關進制度的籠子,城市建設的規劃就不可能有可持續、可保障的法治地位與科學規范。建了拆、拆了建,即便是單純意義上的圖謀政績,也是不可饒恕的一種腐敗,這是官員在餐桌上的浪費所無法比擬的。然而在規劃與建設的法治監管上,眼下似乎并沒有顯現出相應的力度,以致于呈現出比著拆、趕著拆的畸形政風。
搞建筑不是搭積木,不能想建就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如果不搞調研、不做論證,僅憑個人和眼前利益就盲目拍板,那么不僅是在破壞城市發展,更是在勞民傷財。起初,有的建筑普通設計就可,卻非要弄得富麗堂皇;結果,有的建筑閑置多年而成“爛尾”,有的建筑與其他工程建設形成矛盾,因此不得不被拆。這些情形,均造成了極大的浪費,真金白銀的投入都有可能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