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重利,乙方退讓,設計圈的“比稿”行為就這么想當然地被認可了。
即使有一群群設計師怨懟,即使有一群群設計師發文捍衛其作為勞動者的權利,那又如何?
因為,設計師的怨懟和載道,相較于對比稿的“默認”和“縱容”,就像螞蟻之于大象,想要扳倒,談何容易。
比稿最先源自《Strategy》雜志(Strategy Magazine)的加拿大年度代理競賽,但建筑圈和室內圈,“比稿”一詞的來源暫無從考究。但我們意識到“比稿”的時候,招投標、免費設計、設計demo等形式已泛濫了,甚至成為設計圈的“弊病”,且短期內無藥可治。
當設計師第一次允許“比稿”行為發生的那一刻,就應該預測到,將來有一天“比稿”的面積越來越大,越來越廣泛。不知道,時至今日,多少設計師是“比稿”時代的創造者?
所以,在設計圈對招投標、免費設計、提供demo,習以為常的時候,只是怨聲載道,只是大罵“去TM的比稿”,鳥用都沒有。
設計師們,不要妄圖用微弱的聲音,迷醉甲方追逐利益的心。
怨懟、呼喚、咒罵,都沒有實際行動來得真實、猛烈。
就在這一次,當甲方要求免費設計、要求先提供demo,再決定是否采用你的設計之時。明明確確地說:no。
作為單個的設計師,或者說作為一個人,微弱的個體無法改變市場和環境,能夠改變的只是自身的行為和態度。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只有一個個跬步,一個個小流,一個個設計師,都有say no的勇氣和行為,才能改變整個市場和環境——決定你所在的是小流,還是江海。
當然,以上言論有一個前提:這位Say no to spec的設計師,是一個有品牌和價值的設計師。
因為在市場上,這位設計師已經積累了很高的品牌美譽度,其設計能力也被廣泛認可。甲方如果要選擇他們,必須要認可并信任他們的產品和服務。既然如此,為何要以“比稿”的形式驗證自己的能力,打開可“免費”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