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向社會資本借把力,鼓勵社會辦醫
來源:健康時報網 時間:2016-08-09 16:17:06 [報告錯誤] [收藏] [打印]
四、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主要內容
(一)現狀分析。參照全國衛生服務調查方案等,進行本區域醫療資源和醫療服務調查,確定本區域居民醫療服務需求、利用和影響因素,綜合考慮城鎮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環境、疾病譜等因素合理布局。
1.社會經濟發展概況。包括人口數量、人口結構(年齡、性別)、經濟發展水平、國民生產總值、人均收入和支出水平等內容。
2.醫療服務需求分析。包括服務半徑、年因傷病就診人次、居民兩周就診率、居民住院率、年急診人次、年住院人次、年手術人次、住院患者住院總天數。
3.醫療資源分析。包括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師、藥師、護士及醫技人員)、醫療技術、醫療設備、醫療費用等。現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總數、分級、分類、總床位與分級床位數、利用狀況、各專科主要病種(及病情分型)等;現有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總數、分類、工作負荷、工作效率等;衛生總費用、衛生總費用/各醫院建筑面積總數(平方米)和衛生總費用/各醫院病床總數等。
(二)明確健康影響因素。在現狀分析的基礎上,依據疾病順位、死因順位等,查找本區域居民的主要健康問題及其影響因素(包括醫療服務供需狀況、醫療事業發展和社會影響等),確定本區域醫療機構合理設置的思路。
1.醫療服務供需狀況。通過推算醫療服務利用與本區域居民的醫療服務需求(居民年患病人次,年慢性病患病人數,年患病總日數,年臥床總日數)之間的差距,判斷醫療服務供需是否平衡。
2.醫療事業發展情況。醫療技術的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的提高和覆蓋范圍的擴大,對居民潛在醫療服務需求產生的影響。
3.社會經濟發展因素。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醫療保健需求日益增長,對醫療服務產生的影響。
(三)確定醫療機構的設置。依據(一)和(二)的分析,綜合考慮分級診療格局、支付能力、醫療服務可及性、轉化成為服務需求的潛力,分年度預測、規劃醫療服務需求,確定所需要的醫療機構級別、類別、數量、規模及分布,確定必需床位總數和必需醫師、護士總數。醫療機構設置要明確公立醫院的設置與發展規劃,發揮公立醫院的主導地位,為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預留空間。
1.必需床位數。
(1)普通床位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A×B+C-D)×1
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轉次數
其中:∑表示總和,A表示以年齡劃分的分層地區人口數(人口數應是戶籍人口、暫住人口及流動人口日平均數之和);
B為以年齡劃分的住院率,按每5年劃分年齡段;
C為其它地區流入本區域的住院患者;
D為本地區去外地的住院患者數。
(2)各專科床位數的計算:按照上述公式中的收治率、床位使用率、住院患者數以各專科收治率、床位使用率、住院患者數替換即可。專科床位數包括專科醫院床位和綜合醫院中的專科病房床位,按照人口總數及其構成、居民的專科疾病發病情況、服務半徑、醫療衛生資源狀況確定。尚未具備條件進行精細測算的,可參照各科專科床位1張/千人口計。
(3)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床位數的確定:根據分級診療格局,前瞻性論證不同級別醫院應就診的各專科病種,然后由各專科病種床位數分別計算出各級醫院床位數,為應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留一定床位。
2.必需醫師數。根據當地醫療需求,研究確定區域內醫師總數,分科醫師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師配置數量。
3.必需護士數。根據當地醫療需求,確定區域內護士總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醫療機構護士配置數量。
4.醫療機構的布局。醫療機構的布局要滿足各層次醫療服務需求,有利于形成分級診療模式,便于居民就診和轉診。
(四)確定醫療技術的配置。根據醫療服務需求、疾病譜及疑難危重疾病情況、醫療機構功能定位、技術特點,合理配置醫療技術資源,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醫療安全。
(五)設計制作醫療機構現狀圖和設置規劃圖。加強與城市規劃部門溝通協調,根據現有區域內醫療機構布局,結合服務人口半徑和實際醫療需求,加強對區域內醫療機構的宏觀調控和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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