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圍繞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發展后勁,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舉措;部署推進減稅降費,落實和優化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的減稅政策。
會議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必須科學分析當前經濟形勢,保持清醒頭腦,進一步做實“保”的措施,鞏固“穩”的基礎,促進經濟平穩運行、提質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迎新舉措
會議圍繞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穩就業保民生,確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體舉措,主要從改善靈活就業人員工作環境、優化企業審批、放寬旅游市場準入、促進公正監管等方面提出措施。
具體來看:
一是改善就業環境。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支持新就業形態健康發展。推進靈活就業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維護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
二是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加快商標專利注冊申請全流程電子化。降低守法合規企業和低風險商品通關查驗率。減并港口收費。
三是支持擴大內需。清理違規設置的二手車遷入限制,合理放寬旅游民宿等市場準入。
四是優化民生服務供給。推動更多涉及民生的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推進養老機構發展,引入社會力量擴大能力、提高運營和服務質量。
五是進一步推進公正監管。堅持放管結合,把公正監管作為簡政放權的必要保障,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涉及群眾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嚴格監管。通過深化改革,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新一輪減稅降費惠及小微、個體戶和先進制造業
會議指出,今年在調整一些階段性政策的同時,不搞“急轉彎”,采取對沖措施幫助市場主體恢復元氣,鞏固經濟恢復基礎。
今年,“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已被納入財政部的2021年財政工作整體要求中。財政部在其中提到,要綜合考慮財政承受能力和實施助企紓困政策需要,保持一定的減稅降費力度,繼續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傾斜,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政策扶持,進一步提升減稅降費實施效果,努力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會議確定了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先進制造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來看:
一是加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并將個體工商戶納入優惠政策范圍,從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進一步降低實際稅負。
二是從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將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由現行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三是從今年4月1日起,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制造業企業納入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同時,財政部、稅務總局也同步發布《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明確政策具體期限是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政策加上已出臺稅收優惠政策,預計全年新增減稅超過5500億元。
此外,會議還強調,在落實減稅政策的同時,要有序合理壓減非稅收入,堅決防止各種名目亂收費增加企業負擔。會議要求,要多用公平普惠的政策和改革,使市場主體更大受益,提升活躍度。同時引導地方利用財政收入恢復性增長合理降低政府杠桿率,防止盲目鋪新攤子,增強財政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