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8〕3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14日
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高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以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為引領,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通過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構建全流程覆蓋、全周期服務、全要素公開、全方位監管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營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二)改革內容
改革覆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審批和管理體系科學化、便捷化、標準化。
(三)改革目標
2018年,以“深化落實,過程完善”為主線,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措施全面落地,并聚焦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進一步細化、優化、完善改革措施,年底前基本建成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管理服務體系。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45個工作日以內。
2019年,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體系,本市工程建設項目領域營商環境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水平明顯提升。
二、統一審批流程
(一)優化審批階段
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施工許可證核發,建筑、人防、消防施工圖審查,市政公用服務接入咨詢和報裝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國土、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設計施工圖紙審核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并行推進。
(二)分類細化流程
將工程建設項目按照資金來源分為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按照并聯辦理、應減盡減原則,在決策和實施層面結合實際優化審批流程。
簡化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推行正、負面清單制管理。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功能定位、空間結構,結合首都發展要求,針對不同地區制定工程建設項目正、負面清單,鼓勵盤活存量用地,鼓勵發展高精尖產業,鼓勵補齊區域公共服務短板。將社會投資項目分為內部改造項目、現狀改建項目、新建擴建項目等三類,實行分類施策、差別化辦理。內部改造項目是指符合正面清單,不增加現狀建筑面積(以合法建筑為計算基數),不改變建筑外輪廓的項目,可直接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現狀改建項目是指符合正面清單,不增加現狀建筑面積,但改變建筑外輪廓或用地內建筑布局的項目(包括位于重要大街、歷史文化街區、市政府規定的特定地區的現有建筑物外部裝修工程),可直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建擴建項目是指內部改造和現狀改建以外的其他項目,應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通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加強項目前期統籌和研究,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可附帶設計方案。
(三)大力推廣并聯審批
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規劃國土部門牽頭,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分別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
三、精簡審批環節
(一)精簡審批事項和條件
公布審批事項清單,制定全市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規范標準、辦事指南實用手冊和事項申報材料規范,全面消除審批服務中的模糊條款,并完善形式直觀、易看易懂的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圖,在全市范圍內實現同一事項同等條件無差別辦理。各類審批的前置條件和申報材料按照依法、規范、必要的原則,能減則減,不得設置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外的條件。相關部門互相推送核發的審批文件,實現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設單位反復提交。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
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招標的以外,工程建設項目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勘察、設計招投標。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時,不再要求建設單位出具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備案文件。取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交易服務收費。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招標的以外,建設單位在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時,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不再提交施工、監理合同備案材料,直接辦理施工許可證。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社會投資項目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取消建設單位項目資金落實證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人防工程施工圖備案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同時,不再要求建設單位提供年度投資計劃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出具《法人承諾書》即可。
(二)下放審批權限
按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原則,充分發揮屬地管理優勢,穩妥有序將審批事項下放或委托區級部門審批。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監管制度,開展指導培訓,提高審批效能。建立市、區兩級施工許可監督管理聯動機制。除全市性、系統性、跨區域的項目及重大工程外,逐步實現項目規劃用地手續由區級部門辦理。
(三)合并審批事項
按照將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的原則,對現有審批事項進行優化合并。社會投資項目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可一并辦理規劃條件、用地預審意見、設計方案審查意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并辦理。
實行多審合一。將消防審查、人防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建設單位選擇一家綜合施工圖審查機構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整體審查,出具一份審查合格書。各有關部門共同編制統一的技術審查標準,對符合標準的審查結果予以認可。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實行多驗合一。推行部門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簡化建設項目竣工后申報要件,將原建設單位需要重復向各部門提供的要件,調整為只提供一次,并通過網絡實現部門共享,各受理部門分別在聯合驗收平臺系統上辦理。當該項目符合各部門驗收要求后,聯合驗收牽頭部門向建設單位出具聯合驗收意見書,作為聯合驗收合格的統一確認文件,驗收結果各部門互認。
實行多測合一。在測繪中介服務領域推行多測合一,統一測繪技術標準,由一家具備相應測繪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測繪成果,實現數據共享互認,提升服務效率。
(四)轉變管理方式
切實轉變管理方式和服務理念,充分發揮建設單位主體責任、政府部門平臺服務、第三方機構數據保障的作用,改變由企業往返多個部門的模式,由各有關部門加強聯動,密切協作,溝通協調,主動為企業服務,同時通過利用第三方機構提供的數據檢驗各類技術標準和規范落實情況。
將能夠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部門之間相互推送信息。通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由多個部門統籌進行項目前期研究,為企業提供預溝通與咨詢服務。實行區域規劃管理,在街區和規劃實施單元范圍內同步開展節能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水影響評價、交通影響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等工作,評價意見納入街區控規和規劃實施單元規劃。已批復街區控規和規劃實施單元規劃的區域,不涉及重大規劃調整的,一律不再重復開展上述評估審查工作。
建立建設單位體感評價指標體系,以增強企業獲得感為目標,從企業角度出發,通過第三方評估和全流程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辦理過程中的堵點和難點。通過評估分析改革措施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梳理堵點,攻克難點,進一步完善改革措施,切實提升改革成效。
(五)調整審批時序
調整技術評估環節的完成時序。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等評價事項不作為項目立項或核準條件,將原審批環節中需要在規劃許可前完成的節能評價、水影響評價、交通影響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等工作,調整為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其他評價事項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
按照由注重審批向注重監管、由串聯審批向并聯審批轉變的思路,將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由竣工后提前到施工許可證核發后辦理。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條件和圖紙審查在施工階段完成,工程竣工后直接辦理竣工驗收和市政公用設施接入事宜。
調整土地規劃事項辦理時序,社會投資項目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同步辦理規劃條件、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用地批準書、項目設計方案審查等事項。
(六)推行告知承諾制
建設單位申報施工許可證時,簽訂《法人承諾書》,承諾按照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內容進行建設。在施工圖多審合一的基礎上推行法人承諾制,施工圖審查合格書不再作為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前置要件,但建設單位須承諾施工圖設計文件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新建擴建項目、現狀改建項目應在底板施工前取得審查合格書,內部改造項目應在正式施工前取得審查合格書。
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率先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變“先批后建”為“先建后驗”,積極探索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并在中關村科學城、懷柔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逐步推廣。將未兌現承諾的建設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分別納入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名單,采取聯合懲戒措施。
四、完善審批體系
(一)“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
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為統領,通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逐層傳導和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的目標指標,逐級深化和細化各項規劃的內容要求;以兩規合一為基礎,以各專項規劃為支撐,實現全域管控和多規合一,形成全市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建立健全空間規劃信息平臺和“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從空間布局、規模控制、高度管控、城市設計、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支撐條件、周邊環境實施保障條件等方面,研究形成項目規劃實施綜合方案。
通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初審、部門會商等,加快項目前期研究,結合城市總體規劃、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建設資金安排等情況快速判斷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同時對項目提出專業意見與開展各項技術評價工作的要求,幫助建設單位快速獲得相關許可手續。擴展“多規合一”協同平臺服務內容,實行全過程服務,幫助建設單位協調解決在辦理施工許可、進行施工圖聯合審查和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監督建設單位履行承諾,按照許可內容進行建設。
(二)“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
整合現有各部門的審批信息平臺,形成全市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一個系統”涵蓋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審批事項和環節,打造從項目策劃、控規研究、預咨詢服務、審批事項辦理、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施工圖聯合審查、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聯合驗收到不動產登記的建設項目全周期、一體化、一張圖辦事服務平臺,構建圍繞工程建設項目辦事服務和監督管理全過程完整的信息鏈。積極開展各相關部門工程建設信息系統數據對接工作,推進政務數據資源跨部門共享應用。
系統采用“1+1+N”的體系架構。第一個“1”,即一個統一的建設項目辦事服務網,全面運用“互聯網+”理念,面向服務對象提供一張網、全事項辦事服務;第二個“1”,即一個統一的審批管理系統(即:“多規合一”協同樞紐信息平臺),作為建設項目辦事服務的中樞系統;“N”,即N個模塊,連通“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各部門原有審批系統及其他新增辦事服務模塊。
市規劃國土委等有關部門根據系統建設方案進一步細化建設內容和時間節點,加快組織建設,確保按時上線運行。
(三)“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
在市政府統一部署下,加快推進市區協同、集成服務、信息共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落實推行“一口受理、接辦分離”改革要求,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市政公用單位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實施“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各審批階段由牽頭部門負責在綜合窗口統一收件、發件,提供咨詢服務,相關部門負責后臺審批,市政務服務部門通過建立高素質、專業化的綜合窗口人員隊伍,積極探索利用市場化手段和考核評價機制增強窗口服務力量。
(四)“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
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形成社會投資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各審批階段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和申報材料目錄,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整合優化審批事項所涉及的辦事指南和申報材料,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每一個審批階段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申報材料。
(五)“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
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范審批行為,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建立審批會商協調機制,統籌解決部門分歧,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健全“多規合一”協同平臺運行規則和精簡審批要件、全過程監管、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配套制度。
市規劃國土委等有關部門梳理提出對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建議或提請有關機關授權暫停執行相關條款,同時做好建設、規劃、土地、環保、消防等方面與改革相關的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為工程建設項目試點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五、強化監督管理
(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服務監督體系,協助建設單位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各項審批內容和承諾事項落實。建設單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規劃國土部門即啟動建設項目全過程服務和監督,幫助建設單位協調解決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寓監督于服務之中;同時,結合法人承諾制主要內容,對建設單位施工圖審查完成情況、工程建設符合規劃情況、土地出讓合同履行情況等進行監督,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實現監督信息共享。全過程監督過程中一旦發現違法行為立即推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在法人承諾制的基礎上,加強信用管理,加大失信懲戒力度。根據建設單位守信情況采取不同審查和監管標準,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全過程監管要求。對違反信用承諾的單位及其從業人員,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并通過“信用北京”網、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等向社會公布,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三)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事項
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規范管理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大力發展具備多項資質條件的綜合性中介機構,加強中介機構及執業人員資格管理,加大違法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力度。
市政公用服務企業入駐市政務服務大廳,公開辦事流程,明確辦理時間,并逐步實現市政公用企業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
六、統籌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及市政府辦公廳、市規劃國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工商局、市文物局、市園林綠化局、市民防局、市政務服務辦、市政府審改辦、市政府法制辦、市公安局消防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國土委,負責試點工作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各區政府要同步建立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本區試點工作。
(二)建立考評機制
市、區政府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督查工作重點,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嚴肅認真開展督查考核,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同時,通過第三方對試點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對于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三)做好宣傳引導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各成員單位,結合試點工作推進情況持續開展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通過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的宣傳報道,講清改革的重要意義,宣傳改革的重要舉措,增進社會公眾對試點工作的了解,調動各方面推進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為順利推進試點工作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