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建部一次性連撤四家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是否意味著今年住建部對施工企業的業績核查會越來越嚴格呢?
企業人員
根據226號文件分析,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換句話說,并不是所有企業資質都不要求有建造師等企業人員。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企業對建造師等人員仍有要求,一級資質、二級資質企業保留技術負責人這一項要求,特級資質另有規定。
因此,人員核查包括:
1、三級資質的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技術負責人;
2、一級資質和二級資質的技術負責人;
3、特級資質人員改動過后的要求還在征求意見稿中。
建筑工程總承包人員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人員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人員要求
隨著資質標準不斷簡化,資質對建造師人數要求基本取消,對企業業績要求逐漸增加,對建企實力的考核從指標導向轉為了結果導向。因此,資質動態核查對人員要求相對業績難度要低一點,但也不可忽視,特別是建造師這一塊。
其他核查內容
資質動態核查內容除企業業績和執業人員要求外,還包括辦公場所、技術裝備等。參照江西省資質動態內容,除業績和人員外,還包括:
1、企業資產情況。提供企業近三年能反映凈資產和負債情況的財務報表;
2、企業辦公場所、工程技術裝備情況;
3、企業的市場拓展和生產經營情況;
4、企業主要經營指標等統計數據上報情況;
5、查詢企業是否存在不良行為信息記錄,有無被投訴舉報,有無虛假投標、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及處罰情況;
6、實地核查企業在建工程項目情況,核查項目工程資料,項目人員從業資格(崗位)證書、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工程款項支付憑證等資料,核查企業是否存在掛靠、違法轉包、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
那么,資質動態核查合格與否的判定標準是什么?各地的具體內容會有所差異,參照江西省資質核查標準:
合格結論
1、被核查企業提供資料真實有效且能夠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2、抽檢業績及工程項目符合要求;
3、市場行為方面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的。
不合格結論
存在以下問題之一的核查結論為不合格:
1、工程業績造假;
2、企業技術負責人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
3、企業相關人員數量未達到資質標準人數要求;
3、企業提供虛假人員、設備廠房或業績證明資料;
4、企業在建項目存在違法轉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總結
國家一方面在資質標準上做減法,淡化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另一方面,在監管上做加法,加強了事中事后監管,并不斷地在鼓勵采用智能化提高審批的效率和質量。
筆者推測,2018年,建筑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或將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