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
在財力緊張情況下,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全面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中央財政五年投入專項扶貧資金2800多億元。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重點群體就業得到較好保障。堅持教育優先發展,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持續超過4%。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提高鄉村教師待遇,營養改善計劃惠及3600多萬農村學生。啟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重點高校專項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人數由1萬人增加到10萬人。加大對各類學校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力度,4.3億人次受益。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5年。
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240元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險制度基本建立、已有1700多萬人次受益,異地就醫住院費用實現直接結算,分級診療和醫聯體建設加快推進。持續合理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低保、優撫等標準,完善社會救助制度,近6000萬低保人員和特困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困難和重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惠及2100多萬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加快發展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年均增長13%以上。全民健身廣泛開展,體育健兒勇創佳績。
(八)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著力治理環境污染,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重拳整治大氣污染,重點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30%以上。加強散煤治理,推進重點行業節能減排,71%的煤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優化能源結構,煤炭消費比重下降8.1個百分點,清潔能源消費比重提高6.3個百分點。提高燃油品質,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2000多萬輛。加強重點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推進重大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擴大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加強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中央環保督察,嚴肅查處違法案件。積極推動《巴黎協定》簽署生效,我國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九)堅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著力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社會保持和諧穩定。
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修訂法律95部,制定修訂行政法規195部,修改廢止一大批部門規章。省、市、縣政府部門制定公布權責清單。開展國務院大督查和專項督查,對積極作為、成效突出的給予表彰和政策激勵,對不作為的嚴肅問責。創新城鄉基層治理。完善信訪工作制度。擴大法律援助范圍。促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事故總量和重特大事故數量持續下降。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強化風險全程管控。加強地震、特大洪災等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健全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應急機制,最大程度降低了災害損失。加強國家安全。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有力維護了公共安全。
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部署,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落實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嚴格執行國務院“約法三章”。嚴控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和財政供養人員總量,“三公”經費大幅壓減。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堅決查處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并鞏固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