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取消”建設項目環評單位資質管理,取消竣工環保驗收,簡化審批流程
國務院日前簽署第682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減輕企業負擔,明確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也就是說10月1日起,全國所有企業環評相關的申請、審核、報表等等費用全都免了!
簡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事項和流程。刪去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審批規定;取消行業主管部門預審等環境影響評價的前置審批程序,并將環境影響評價和工商登記脫鉤。
十九、為實現招標項目全流程,電子化將推行網上異地評標
各地方的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與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可以分開建設,也可以合并建設。
到2017年底,所有省(區、市)和地市,應實現本行政區域內電子招標采購活動有一個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務平臺。為實現招標項目全流程電子化將推行網上異地評標。
2018年,全面實現交易平臺、監督平臺以及其他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
二十、人社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目錄之外一律不認可!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人社部2017年9月15日最新發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140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接下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將實行清單式管理:
1、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2、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3、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在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嚴禁在目錄之外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4、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