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7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資質是建筑業企業承接工程的基礎條件,至關重要。然而,很多企業在進行資質申報時,由于申報項目眾多,往往會遇到很多疑惑,又苦于找不到官方的準確答復。其實,住建部的官方網站上,對資質申報中的常見問題一一進行了解答。建筑經濟與管理公眾號特將資質申報的常見問題進行了整理,分為通用問題(37項)和建筑業企業資質(不含特級資質,60項),供建筑業企業進行資質申報時參考。
通用問題(36條)
1.建設工程企業行政許可有哪幾項?
答:建設工程企業行政許可共有5項,分別是: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如何獲取?
答: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獲取。具體獲取方式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 →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專欄 → 資質標準,即可獲取擬申報資質的相應資質標準。如申報工程設計資質,點擊“工程設計資質標準”。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表如何獲取?
答: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獲取。具體獲取方式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 → 辦事大廳→ 表格下載,即可獲取擬申報資質的相應資質申報表。
4.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申報渠道是什么?
答: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資質,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其中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申請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可以由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申請。
申請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資質,申報程序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其中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申請增項建筑業資質的,可以由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申請。
5.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等級有何要求?
答: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資質,其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但符合以下幾種情形,可以受理其資質申請:
(1)具有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同類別或相近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2)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的企業,申請一級及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
(3)具有甲級設計資質或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與主營業務相對應的專業工程類別甲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
6. 建設工程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有年限要求嗎?
答: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由乙級升甲級,必須在取得乙級三年以后方可申請;其他建設工程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沒有年限限制,只需達到相應資質標準即可。
7.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流程是什么?
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的基本流程是:
企業申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有關中央企業初審→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受理辦接受申報材料→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組織異地業績核查→專家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告審批結果。
公示意見不同意企業資質申請事項的,企業可以在規定時限內針對公示意見向原初審部門提交陳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陳述材料的,視為企業對公示意見無疑義,且資質許可機關不再接受任何補充材料。
8.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升級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公示意見為“業績、人員不達標”,企業在陳述時可否補充新的業績和人員材料?
答:不允許。企業的陳述只能針對原有材料做出說明,不能增加新的業績或補充新的人員。
9.企業針對公示意見提交了陳述材料,如何獲知最終審查結論?
答: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獲取。具體獲取方式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辦事大廳→受理發證,企業注冊登錄后,即可獲取該企業最終審查結論。
如通過上述方式未查詢到相應結果,則表明該企業申報資質正在審查之中。
10.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全國通用嗎?
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全國有效。各地區不得另行設置附加市場準入條件,限制外地企業依法承攬業務。
11.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遺失后如何補辦?
答:企業遺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資質證書的,應當持以下材料,經其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到我部辦公廳受理辦辦理。
(1)申請補辦資質證書的申請;
(2)《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及電子文檔;
(3)全國性建筑行業報刊或省級以上(含省級)綜合類報刊上刊登遺失作廢的聲明。
12.企業信息發生變化,如何辦理資質證書變更?
答: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且涉及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辦理。除此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級或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13.企業申請注冊地址跨省變更,如何辦理資質變更手續?
答: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的規定,可簡化審批手續,發放有效期1年的證書。企業應經原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向企業新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2)企業原工商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3)經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的企業跨省變更的文件(企業有主管部門的);
(4)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國有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5)所有企業(包括原企業和新企業)的企業章程;
(6)原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或變更通知書;
(7)原企業資質注銷申請和所有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8)新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9)《企業資質申請表》1份(不需提供附件資料)。
發放有效期1年的證書后,企業應在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按規定申請重新核定,并提交首次申請資質的全部材料。
其中涉及到資質證書中企業名稱變更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所有申請材料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辦理。
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的跨省變更,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14.企業營業執照發生變更后,資質證書多長時間內必須變更?若資質證書未及時變更,有什么后果?
答: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其他日常資質證書變更事項,也需在30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企業未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5.企業重組、合并、分立,是否需要重新核定資質?
答: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的規定,下列類型的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申請資質證書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簡化審批手續,經審核凈資產和注冊人員等指標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直接進行證書變更。
(1)企業吸收合并,即一個企業吸收另一個企業,被吸收企業已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并提出資質證書注銷申請,企業申請被吸收企業資質的;
(2)企業新設合并,即有資質的幾家企業,合并重組為一個新企業,原有企業已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并提出資質證書注銷申請,新企業申請承繼原有企業資質的;
(3)企業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設合并),被吸收企業或原企業短期內無法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在提出資質注銷申請后,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提出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企業相關資質按有關規定重新核定;
(4)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即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主營業務資產、人員轉移,在資質總量不增加的情況下,企業申請資質全部或部分轉移的;
(5)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分立,即經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批準,幾家國有企業之間進行主營業務資產、人員轉移,企業申請資質轉移且資質總量不增加的;
(6)企業外資退出,即外商投資企業(含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國投資者退出,經商務主管部門注銷外商投資批準證書后,工商營業執照已變更為內資,變更后新企業申請承繼原企業資質的;
在重組、合并、分立等過程中,所涉企業如果注冊在兩個或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資質轉出企業所在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由資質轉入企業所在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初審。
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設工程企業重組、合并、分立,企業申請辦理資質的,按照有關規定重新進行核定。
16.企業重組、分立后,一家企業承繼原企業某項資質的,其他企業同時申請該項資質的如何辦理?
答:企業重組、分立后,一家企業承繼原企業某項資質的,其他企業同時申請該項資質時按首次申請辦理。
17.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的規定,可簡化審批手續的,應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的規定,可簡化審批手續的,按照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說明:
1)“原企業”是指申請變更的資質在變更前,具有該項資質的企業,“新企業”是指申請變更的資質在變更后,具有該項資質的企業。
2)企業合并、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分立中,涉及企業跨省的,還應提供第11項;企業合并、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企業外資退出中,涉及企業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母公司)的,還應提供第12項;企業性質由外資變為內資的,還應提供外商投資批準證書注銷證明。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通過軟件填寫。軟件下載路徑為“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辦事大廳-《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填報軟件》免費下載”。
4)《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參見《關于建設部批準的建設工程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號)。
5)《企業資質申請表》參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專欄-資質申報示范文本”。
18.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幾年?有效期滿后如何辦理延續?資質證書上的所有資質需同時提出延續申請嗎?
答: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企業應在資質證書載明的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按原申報程序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手續。資質證書上的所有資質應同時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資質證書自動失效。
目前,工程勘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暫未設有效期。
19.新設立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產生的新公司,及跨省變更的新企業,因尚未取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注冊人員無法注冊或變更,申請資質怎么辦?
答:注冊人員可用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初始注冊表或注冊變更來申報。資質批準后,企業應在3個月內完成注冊人員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批準的資質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