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總承包
EPC是工程總承包的一種主要實施方式。
國際上大多數工程,都采用EPC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建設。根據美國設計-建造學會(Design Build Institution of America)的報告,國際工程建設項目采用EPC工程總承包的比例,1995年就已達到25%,2000年上升到30%,2005年上升到45%。
與現行模式相比,EPC有哪些不同?
目前,國內工程項目承發包的主流方式是,設計--招標--施工(Design--Bid--Build)模式,簡稱DBB模式。
而EPC模式,無論是在組織架構,還是執行程序上,與之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同。
a 設計、施工合并招標
現行模式(DBB模式)下,設計與施工是分開招標的,分別發包給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各司其職,沒有從屬關系。
EPC模式下,設計與施工是合并招標的,業主將工程整體發包給EPC總承包商。工程中所有業務,統一由總承包商向業主負責;即使有些工作是以分包方式進行,但承包商仍然必須對該分包的工作向業主負責。
b 改變傳統線性作業流程
現行模式:(DBB模式)下,一般遵循“設計—發包—施工”的線性作業流程。
EPC模式:設計被分為兩大塊。一部分由總承包商在投標的時候提出,另一部分則在中標后提出。
初期階段:業主方面完成工程綱要文件,包含項目設施功能要求、設計準則等。
發包階段:EPC總承包企業,根據業主所制定功能需求與實際準則文件,完成一定程度的細部設計、造價分析與估值。
施工階段:中標后,EPC工程總承包商將已完成的細部設計圖交送業主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該部分的施工工作,不必等到所有的細部設計完成。
跟傳統模式相比,EPC的主要優勢有以下幾點:
1、一個總價合同,便于控制成本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一般采用總價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
特別是總價合同,可以有效降低承包商對前期流動資金的投入,對總承包商管理水平要求更高。管理做得好,項目就盈利;管理不好,必然是虧損的。
2、項目實施效率更高,縮短工期
EPC工程總承包商,統一負責設計和施工工作。在招投標階段,只需要進行項目初步設計即可。進入施工階段后,設計、施工同步作業,工期一定是縮短的。
3、降低工程造價
在現行模式下,因為設計方案的經濟性與設計單位沒有直接利益關系,因此設計單位出于安全、風險等因素的考慮,所給出的設計方案往往偏于保守,造成一定的浪費。
EPC總承包模式下,因為合同總價是固定的,總承包商必須優化設計,降低造價,才有更大的利潤空間。這種制度驅動總承包商優化設計,精細組織施工,降低工程造價。
4、變更少,施工方案“私人訂制”
在EPC 模式下,設計單位在制定設計方案時,施工單位是已經確定的。
這樣設計單位可根據施工單位的施工特點、自有設備情況等進行有針對性的設計優化,提高設計方案的可建造性,減少設計變更。
地方上為推進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政策文件也不斷出臺。
以廣西為例,截至2016年底,接連下發了廣西實施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累計有214個,項目投資達348.95億元,項目類型涵蓋辦公用房、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文化場館、生態移民項目以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各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