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標準
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0-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原《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試驗方法標準》GB/T50080-2002同時廢止;
2、《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5、7.1.2、7.1.3、7.1.4、7.1.5、7.1.6、7.2.4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同時廢止;
3、《建筑與工業給水排水系統安全評價標準》GB/T51188-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
4、《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3-2016,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5、《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2-2016,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6、《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1-2016,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7、《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06同時廢止;
8、《壓縮天然氣供應站設計規范》GB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6.2.2、6.2.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中第7章內容同時廢止;
9、《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8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82-2006同時廢止;
10、《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4、4.1.8、4.2.9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06同時廢止;
11、《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2.11、6.1.1、6.2.1、7.1.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93同時廢止;
12、《干混砂漿生產線設計規范》GB51176-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7.3.4(1)、10.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13、《建筑與小區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5、4.1.6、5.1.4、7.3.1、7.3.4、7.3.9、12.0.4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2006同時廢止;
14、《建筑電氣工程電磁兼容技術規范》GB51204-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8.3.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15、《高聳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1203-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5.1、5.2.5、5.7.4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16、《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2.2、4.2.5、5.2.7、6.2.2、6.2.3、7.2.2、7.2.10、7.2.11、8.2.4、8.2.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2002同時廢止;
17、《通信電源設備安裝工程驗收規范》GB51199-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6、2.0.10、3.3.5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18、《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規范》GB5034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2.1、5.3.1、5.4.1、6.1.1、6.4.3、7.2.1、8.6.1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準《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GB/T50340-2003和行業標準《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JGJ122-99同時廢止;
19、《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GB/T51212-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20、《村鎮住宅結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5090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21、《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B5121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8.3.9、9.0.5、9.0.8、11.2.1、11.2.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22、《公園設計規范》GB51192-2016,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3、4.1.7、5.1.3、5.2.4、5.3.3、9.1.4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行業標準《公園設計規范》CJJ48-92同時廢止;
23、《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T5031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原《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07同時廢止;
24、《互聯網數據中心工程技術規范》GB5119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4、4.2.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25、《聚酯及固相縮聚設備工程安裝與質量驗收規范》GB/T51193-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
26、《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1、4.1.2、4.1.3、8.0.10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07同時廢止;
27、《電力裝置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GB/T50063-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電力裝置的電氣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GB/T50063-2008同時廢止;
28、《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封場技術規范》GB51220-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8.0.3、11.3.3、12.1.8、13.4.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封場技術規程》CJJ112-2007同時廢止;
29、《城鎮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4-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7.15.2、13.3.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4-2002同時廢止;
30、《城鎮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規范》GB5122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11、5.4.8、6.1.4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31、《城鎮雨水調蓄工程技術規范》GB51174-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1.8、4.2.7、4.4.14、4.4.21、4.4.2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32、《公共建筑標識系統技術規范》GB/T51223-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33、《城鎮內澇防治技術規范》GB51222-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2、4.1.9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34、《盾構法隧道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446-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0.3、7.8.6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準《盾構法隧道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446-2008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