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 (2017 年版)
使用說明
一、《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適用于設備采購招標。
二、《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用相同序號標示的章、節、條、款、項、目,供招標人和投標人選擇使用;以空格標示的由招標人填寫的內容,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具體化,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在空格中用“/”標示。
三、招標人按照《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第一章的格式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后,將實際發布的招標公告或實際發出的投標邀請書編入出售的招標文件中,作為投標邀請。其中,招標公告應同時注明發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稱。
四、《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分別規定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兩種評標方法,供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適用。招標人選擇適用綜合評估法的,各評審因素的評審標準、分值和權重等由招標人自主確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各評審因素的評審標準、分值和權重等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應列明全部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并在本章前附表標 明投標人不滿足要求即否決其投標的全部條款。
五、《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由招標人根據行業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如有)、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并與“投標人須知”、“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相銜接。
六、采用電子招標投標的,招標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在招標文件中載明相應要求。
七、《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為 2017 年版,將根據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各使用單位或個人對《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向編寫小組反映。聯系電話:(010)68502581
附件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2017年版)
使用說明
一、《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適用于材料采購招標。
二、《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用相同序號標示的章、節、條、款、項、目,供招標人和投標人選擇使用;以空格標示的由招標人填寫的內容,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具體化,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在空格中用“/”標示。
三、招標人按照《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第一章的格式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后,將實際發布的招標公告或實際發出的投標邀請書編入出售的招標文件中,作為投標邀請。其中,招標公告應同時注明發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稱。
四、《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分別規定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兩種評標方法,供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適用。招標人選擇適用綜合評估法的,各評審因素的評審標準、分值和權重等由招標人自主確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各評審因素的評審標準、分值和權重等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應列明全部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并在本章前附表標 明投標人不滿足要求即否決其投標的全部條款。
五、《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由招標人根據行業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如有)、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并與“投標人須知”、“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相銜接。
六、采用電子招標投標的,招標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在招標文件中載明相應要求。
七、《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為 2017 年版,將根據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各使用單位或個人對《標準材料采購招標文件》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向編寫小組反映。聯系電話:(010)6850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