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通過取消、合并等再減少一批職業資格,將剩余職業資格列入目錄。
李克強總理要求,“今后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在清單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尤其要堅決防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死灰復燃’!”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2014年以來,國務院已分七批取消了434項職業資格、占總數的70%以上。為推動職業資格納入依法管理軌道,國務院常務會議還確定:
01
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通過取消、合并等再減少一批職業資格,將剩余職業資格列入目錄。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決防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死灰復燃”,今后未經批準不得在清單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行業協會、學會等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認定,對違法違規的要嚴肅查處。
02
設置準入類職業資格,其所涉職業(工種)必須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且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為依據;設置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應是具有較強專業性和社會通用性、技術技能要求較高、行業管理和人才建設確需的職業或工種。
03
依法設置的職業資格必須納入國家目錄,并實行動態調整。職業資格設置、取消及納入、退出目錄,須經評估論證,特別是新設職業資格要征求社會意見并報國務院批準。對資格資質持有人因不具備應有職業水平導致重大過失的,負責許可認定的單位也要相應擔責。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公示
在2016年底,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公示了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涉及工程建設行業2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15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1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