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地建設,2017年6月底,住建部印發《關于扎實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的通知》建辦市函[2017]435號(下文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省級平臺應當覆蓋本行政區域所有市縣的建筑市場日常監管業務......確保實現全國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工作目標。
關于扎實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的通知
建辦市函[2017]43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國土委:
為深化建筑業改革,推進建筑市場信息化建設,各地建立完善了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其中,北京、上海、江蘇、安徽、浙江、四川等地工作推進較快,平臺功能比較完善,推廣應用力度較大,數據報送情況較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深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全國平臺)應用,推進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建設,切實提高數據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強化平臺應用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省級平臺功能,指導和服務建筑市場有關主體及時通過平臺辦理各項業務,防止業務辦理與平臺使用“兩張皮”。省級平臺應當覆蓋本行政區域所有市縣的建筑市場日常監管業務。采用數據對接模式建設的市縣,要與省級平臺保持數據一致,業務數據應及時上傳至省級平臺,并由省級平臺上傳至全國平臺,確保實現全國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工作目標。
2提高數據質量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的數據標準,加強工程建設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誠信信息等基礎數據庫建設,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數據治理,穩步提升入庫建筑市場監管數據質量。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采集、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審批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企業資質、人員資格等數據,及時通過各業務平臺采集錄入基礎數據庫;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施工圖審查、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數據全部納入省級平臺。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省級平臺與全國平臺對接機制,確保數據交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保障省級平臺與全國平臺實時對接聯通,保證上傳數據及時、準確、完整。
3完善項目信息
工程項目(包括補錄的工程項目)信息應通過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平臺采集錄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工程項目信息采集管理辦法,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對進入省級平臺的工程項目信息嚴格把關,防止虛假信息入庫。對于在工程項目信息采集錄入中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要嚴格依法處理,并作為不良信用記錄上報全國平臺。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項目信息,對報送到全國平臺的工程項目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各地要加強對工程項目信息補錄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審核,加快進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補錄工作。各地要將補錄的工程項目納入日常監管,不得單獨設置僅用于資質申報的補錄項目庫。要進一步規范對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不得公開涉密工程信息,不得向全國平臺報送涉密工程信息。各地要對已上報全國平臺的項目進行全面清查,確保上報項目信息中不含涉密工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