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網公布時間:7月20日
人社部:2017年底,工資保證金實現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全覆蓋!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治欠保支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80號),要求重點解決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從現在起,在工程建設領域:
全面推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2017年底前,實名制管理覆蓋4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2019年底基本實現全覆蓋。
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到2017年底,基本實現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全覆蓋。
官網公布時間:7月21日
最低價中標有望得到遏制,財政部頒布最新《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近日,財政部印發財政部令87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該《辦法》提出: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該《辦法》向“最低價中標”說“NO”,相關內容有如下幾點,需要大家注意。
第一、該投標價格與其他投標人相比的價格,參照對象是“其他投標人的價格”,此處不是大家常說的“成本價”,因為“成本價”有時的確很難直接判定,爭議也很大,直接與“其他標人的價格”相對比,易操作,例如:若九個投標人,八個投標人報價為1億左右,另一位若是8000萬,可能就需要進行“合理性”解釋。
第二、價格明顯低于其他投標人的報價情況下,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這里用詞是“有可能”,可以認為若價格過低,都存在“有可能”,所以免不了要澄清。
第三、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這里要注意的是“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這個意義重大,避免了場外人情,也是說“投標”是否有效,當場決定。
第四、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這里用詞是“應當”,而不是“可以”,就是該《辦法》直接規定這種情況就是“無效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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