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建筑業各項重要政策陸續發布。影響建筑業長期發展的、與建筑企業切身利益相關的,也有涉及每位建造師職業發展等等,各種建筑資質政策頻頻發布,到底有哪些影響呢?資質街小編來給您介紹詳細內容。
官網公布時間:7月3日
住建部聯合18個部委發布一份影響建筑業10年發展的重要文件
住建部聯合18個部委發布《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市[2017]137號),《方案》共分為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優化建筑市場環境、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等六個部分二十條。
一、資質改革
1、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
2、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3、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注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
4、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進一步提高建筑領域行政審批效率。
二、招投標改革
1、加快修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縮小并嚴格界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放寬有關規模標準,防止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一刀切”。
2、在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3、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規范招標投標行為。
4、進一步簡化招標投標程序,盡快實現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推行網上異地評標。
5、對依法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符合相應條件的應當頒發施工許可證。
三、規范工程價款結算
1、審計機關應依法加強對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2、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3、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及時按合同約定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預付款。
4、通過工程款支付擔保等經濟、法律等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拖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