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進建筑全裝修。
推行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成品交房。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制定政策措施,明確裝配式建筑全裝修的目標和要求。推行裝配式建筑全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一體化設計和協同施工。全裝修要提供大空間靈活分隔及不同檔次和風格的菜單式裝修方案,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完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文本關于裝修的相關內容。
加快推進裝配化裝修,提倡干法施工,減少現場濕作業。推廣集成廚房和衛生間、預制隔墻、主體結構與管線相分離等技術體系。建設裝配化裝修試點示范工程,通過示范項目的現場觀摩與交流培訓等活動,不斷提高全裝修綜合水平。
(八)促進綠色發展。
積極推進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應用。編制裝配式建筑綠色建材產品目錄。推廣綠色多功能復合材料,發展環保型木質復合、金屬復合、優質化學建材及新型建筑陶瓷等綠色建材。到2020年,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比例達到50%以上。
裝配式建筑要與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相結合,鼓勵建設綜合示范工程。裝配式建筑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在綠色建筑評價中逐步加大裝配式建筑的權重。推動太陽能光熱光伏、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與裝配式建筑一體化應用。
(九)提高工程質量安全。
加強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控制裝配式建筑現場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強化質量安全責任。
加強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連接節點施工質量、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等,全面落實裝配式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責任主體履行責任情況。
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升適應裝配式建筑的質量安全監管能力。
(十)培育產業隊伍。
開展裝配式建筑人才和產業隊伍專題研究,摸清行業人才基數及需求規模,制定裝配式建筑人才培育相關政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建立有利于裝配式建筑人才培養和發展的長效機制。
加快培養與裝配式建筑發展相適應的技術和管理人才,包括行業管理人才、企業領軍人才、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產業工人隊伍。開展裝配式建筑工人技能評價,引導裝配式建筑相關企業培養自有專業人才隊伍,促進建筑業農民工轉化為技術工人。促進建筑勞務企業轉型創新發展,建設專業化的裝配式建筑技術工人隊伍。
依托相關的院校、骨干企業、職業培訓機構和公共實訓基地,設置裝配式建筑相關課程,建立若干裝配式建筑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在建筑行業相關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中增加裝配式建筑相關內容。推動裝配式建筑企業開展企校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