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要加大對職業資格證書“掛靠”的查處!即便沒有“掛靠”事實,有意愿和行動——“尋租”行為,也要嚴查!
近日,人社部印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改革方案》:
對剩余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要進一步清理取消;
2017年初,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嚴格證書發放管理,嚴肅查處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尋租等行為。
根據文件的要求,清理和公布的時間都定在了今年年初,近期就有可能公布!
目錄清單,動態更新
2017年初,對剩余的18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一步清理取消,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另外,建立調整更新機制,對目錄清單進行適時調整、動態更新。
嚴查職業證書掛靠
今年起,人社部要嚴格證書發放管理,嚴肅查處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尋租等行為。
不僅要查,還要狠查,建立起職業資格監管平臺。2017年,開始建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和全國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監管平臺,加強職業資格信息化管理和服務。
未來,職業資格證書的考試報名、證書發放、從業監管,要實行信息化管理,都要通過電子平臺進行,公開、透明。
職業資格改革
2017年職業資格改革的主要任務還包括:
1、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種行業準入證、上崗證
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一律取消;
對雖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的行業準入證、上崗證等,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或進行優化整合。
2、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制定不同職業技能等級享受相應的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就業創業等補貼政策;研究制定職業標準和評價規范,積極推動由企業和行業組織自主開展技能評價。
未來要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相應的職稱、學歷比照認定制度,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掌握高級技能的技術工人,同樣應當享有職業發展通道。
4個“取消”
減少和規范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遵循4個原則:
1、取消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
2、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準入類職業資格,按程序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
3、取消國務院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4、取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
人社部在文件中提出,對違規設置實施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歡迎媒體、群眾和各界人士舉報!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文件原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改革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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