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十分明確地提出要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工作,創新建設工程管理機制,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強領導,推進各項制度措施落實,明確管理部門,依據職責加強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解決制約工程總承包項目實施的有關問題。
近日,上海住建委、廣西住建廳分別出臺扶持政策,推進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至此,全國至少已有5個省份在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試點。
為推進工程總承包,各地送出的“福利”或者說扶持政策力度很大,有稅收優惠、有結余資金分紅、有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有固定總價合同。
? 2016年12月
廣西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推進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試點發展的指導意見》。 采用工程總承包的項目,結余資金由總承包方和建設單位共同分配,工程總承包企業能獲得40%--60%的“分紅”。
另外,采用BIM技術或裝配式技術的投標人可以適當設置加分條件。
? 2016年12月
上海住建委印發《工程總承包試點項目管理辦法》。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宜采用總價包干的固定總價合同;政府投資項目、采用裝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術的項目,應當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采用BIM技術或裝配式技術的投標人有加分。
? 2016年12月
湖北住建廳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鼓勵設計、施工以及材料、設備企業組建聯合體;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建設單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參與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
? 2016年8月
四川住建廳印發《四川省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
? 2016年9月
浙江省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采用BIM技術或裝配式技術的投標人有加分;裝配式建筑項目應優先采用設計、生產、施工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模式。
作為全國第一個實行工程總承包試點的省份,浙江自2014年實行工程總承包試點開始,已經分2個批次,有62家企業、49個項目參與工程總承包試點。
相關的政策,之前已經做過相關梳理,不再贅述。廣西、上海兩地的文件是新近出臺的,給出的政策“紅利”力度很大,為大家一一梳理出來。
廣西
1、投標資格
試點階段,工程總承包投標人宜同時具備設計和施工資質,且投標人(包括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是項目的前期咨詢單位(包括項目方案設計及初步設計單位)、代建單位、監理單位、第三方項目管理單位。
2、加分條件
對承諾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或裝配式技術的投標人可以適當設置加分條件。
3、項目結余有分成
工程竣工結算總價低于實際合同總價時,竣工結算總價與實際合同總價的差額為該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結余資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參與結余資金的分成。
1)項目結余資金為實際合同價10%以內的項目,項目結余資金的40%為工程總承包單位所得,其余60%為建設單位所得;
2)項目結余資金為實際合同價10%-20%的項目,項目結余資金的50%為工程總承包單位所得,其余50%為建設單位所得;
3) 項目結余資金為實際合同價20%以上的項目,項目結余資金的60%為工程總承包單位所得,其余40%為建設單位所得。
4、履約擔保
建設單位要求工程總承包企業出具履約擔保的,應向工程總承包企業出具不低于履約擔保金額的支付擔保。
履約擔保和支付擔保可以銀行保函、擔保、工程保證保險等方式繳納,嚴禁要求只能以現金方式繳納的行為。
5、簡化審批
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可分階段辦理。
6、合同總價
工程總承包單位完成施工圖審查并編制完成施工圖預算后,按要求送財政部門進行工程施工圖預算評審,同時報審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大宗設備采購材料(如有,包括設備型號、規格、品牌等指標)。
經評審后的總承包費用(即各單項費用之和)乘以中標下浮系數后的總額與中標價格比較,低者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合同總價。
除招標文件或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調價原則外,實際合同總價一般不予調整。
7、竣工結算
工程結算價未超過財政部門審定的實際合同總價10%(不含)的建設項目,不再進行工程竣工結算評審,建設單位按實際結算費用予以工程結算。
工程結算價格最高不超過施工圖預算評審價的10%(含),超過部分的費用由總承包單位自行承擔(除招標文件或工程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調價原則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