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總承包全解析
1.什么是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是國際通行的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
2.工程總承包包括哪些方式?
工程總承包的實施方式包括:
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
設計—施工總承包(D-B)
設計—采購總承包(E-P)
采購—施工總承包(P-C)等工程總承包方式
從國內的實際情況出發,設計—施工總承包(D-B)、采購—施工總承包(P-C)是相對容易推廣的方式。
3.住建部門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模式
住建部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建市[2016]93號)中要求: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項目和裝配式建筑應當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擔任過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項目經理,熟悉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同時具有相應工程業績。
5.工程總承包項目如何分包?
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自行實施設計和施工,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建設單位同意,直接將工程項目的設計或者施工業務擇優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
僅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承接工程總承包項目時,應當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業務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企業。(來源:新魯班)
那么工程總承包有哪些優缺點呢?
1、優點
1) EPC總承包商負責整個項目的實施過程,不再以單獨的分包商身份建設項目,有利于整個項目的統籌規劃和協同運作,可以有效解決設計與施工的銜接問題、減少采購與施工的中間環節,順利解決施工方案中的實用性、技術性、安全性之間的矛盾;
2) 工作范圍和責任界限清晰,建設期間的責任和風險可以最大程度地轉移到總承包商;
3) 合同總價和工期固定,業主的投資和工程建設期相對明確,利于費用和進度控制。
4) 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工程項目管理各方的優勢,實現工程項目管理的各項目標;
5) 可以將業主從具體事務中解放出來,關注影響項目的重大因素上,確保項目管理的大方向。
2、缺點
1) 業主主要是通過EPC合同對EPC承包商進行監管,對工程實施過程參與程度低,控制力度較低;
2) 業主將項目建設風險轉移給EPC承包商,因此對承包商的選擇至關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財務出現重大問題,項目也將面臨巨大風險;
3) EPC承包商責任大,風險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總包工程時會考慮管理投入成本、利潤和風險等因素,所以EPC總包合同的工程造價水平一般偏高;
4) 與傳統的建設模式區別比較大,傳統行業的業主比較難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來源:搜狐)
所以小編認為盡管工程總承包是大趨勢,但是在我們面對新事物或者新模式的時候一定要認清事物的利與弊,這樣才能更好地去利用這一優勢,真正的達到百利而無一害。(來源:中裝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