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部分“掛靠”更改為“轉包”
以下5類情況不再認定為“掛靠”,而是“轉包”,除非“有證據證明屬于掛靠”:
1)專業工程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但建設單位依約作為發包單位的除外;
2)勞務分包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或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3)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一人以上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沒有建立勞動工資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
4)實際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沒有工程款收付關系,或者工程款支付憑證上載明的單位與施工合同中載明的承包單位不一致,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材料證明的;
5)合同約定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負責采購或租賃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租賃,或者施工單位不能提供有關采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材料證明的。
3、刪去兩項“轉包”的認定標準
以下兩類情況不再直接認定為“轉包”:
1)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2)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4、新增一類情況視作“轉包”
兩個以上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工程,在聯合體分工協議中約定或者在項目實際實施過程中,聯合體一方不進行施工也未對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并且向聯合體其他方收取管理費或者其他類似費用的,視為聯合體一方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給聯合體其他方。
5、“違法發包”的認定標準增加
未依法發布招標公告、未履行依法所需的發包前置審批手續、采用邀請招標進行發包、未履行依法所需審批手續等,也屬于違法發包。
六、全面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
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事故,造成74名施工人員遇難。
11月2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召開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長陳政高要求,立即全面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實行“零容忍”,堅決責令停工整改。
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不到位、不掌握安全生產基本技能的從業人員,決不能上崗;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員培訓不到位的企業,決不能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
對于責任單位,依法給予限制投標、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對于注冊執業人員,依法給予責令停止執業、吊銷資格證書,以及一定時間內不得進入行業,直至終身不得進入行業的處罰。
七、下發3份事故查處督辦通知書
根據《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查處督辦暫行辦法》(建質[2011]66號)的規定,對3起事故查處工作啟動督辦程序。
1、2016年11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市潭頭污水處理廠廠外管網工程(污水主干管部分)39號沉井發生傾斜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員死亡。
2、2016年10月24日,黑龍江省綏化市明水縣仕林苑棚改區一期工程在拆除模板過程中發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員死亡。
3、2016年11月7日,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縣大河經濟開發區魚塘西路隧道工程在開挖過程中發生局部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員死亡。
八、推進裝配式建筑
11月19日,住建部召開全國裝配式建筑工作現場會。部長陳政高要求,必須有決心、有氣魄,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制定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現代木結構三大結構體系的技術規程。
11月21日,住建部官網發布3項裝配式建筑技術規范,分別是《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前,3項技術規范面向社會,廣泛征求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