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文件全文
國務院關于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8月8日
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
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有效緩解實體經濟企業困難、助推企業轉型升級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對有效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強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為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組織落實,確保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采取針對性、系統性措施,有效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助推企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提升產業競爭力,增強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動力。
(二)目標任務。經過1—2年努力,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較為明顯增強。
一是稅費負擔合理降低。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年減稅額5000億元以上。清理規范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是融資成本有效降低。企業貸款、發債利息負擔水平逐步降低,融資中間環節費用占企業融資成本比重合理降低。
三是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綜合措施進一步落實,營商環境進一步改善,為企業設立和生產經營創造便利條件,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大幅壓縮,政府和社會中介機構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四是人工成本上漲得到合理控制。工資水平保持合理增長,企業“五險一金”繳費占工資總額的比例合理降低。
五是能源成本進一步降低。企業用電、用氣定價機制市場化程度明顯提升,工商業用電和工業用氣價格合理降低。
六是物流成本較大幅度降低。社會物流總費用占社會物流總額的比重由目前的4.9%降低0.5個百分點左右,工商業企業物流費用率由8.3%降低1個百分點左右。
(三)主要原則。
堅持全面系統推進和抓住關鍵環節相結合。妥善處理政府和市場、中央和地方的關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全面推進降成本工作。突出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針對造成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居高不下的關鍵因素,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檢查的系統性政策措施。
堅持解決當前問題與著眼長遠發展相結合。堅持標本兼治、遠近結合、綜合施策,一方面及時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緩解當前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另一方面通過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逐步解決造成實體經濟企業成本過高的體制機制問題。
堅持支持企業發展與實現優勝劣汰相結合。突出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差別化,既要有效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加快轉型升級步伐,又要充分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加快落后產能退出,提升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
堅持降低外部成本與企業內部挖潛相結合。在加強制度設計、優化政策環境、發揮好金融系統支持作用,有效降低外部成本的同時,引導實體經濟企業采取提升生產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技術創新等挖潛增效措施,降低企業內部成本。
堅持降低企業成本與提高供給質量相結合。以增加有效供給、提高供給質量為前提,發揮好骨干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廣大員工的關鍵作用,加強質量管理,增強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加產品和服務供給,增強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