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隨后,工商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貫徹落實國辦通知精神,提出要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國辦發〔2016〕53號文說:
推進“五證合一”改革,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進一步為企業開辦和成長提供便利化服務,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增加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
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文說:
“五證合一”實行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改革相同。對營業執照的換發及統一代碼的賦碼方式、對企業原證照的收繳和管理方式繼續按照《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的要求進行。
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國辦發〔2016〕53號文說:
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其實官方文件規定的很清楚,對照之后得出以下結果:
國辦發〔2016〕53號文件說,此次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有以下四個指導原則:
1、標準統一規范。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登記、數據交換等方面的標準,確保全流程無縫對接、流暢運轉、公開公正。
2、信息共享互認。強化相關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企業基礎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歸集和充分運用,以“數據網上行”讓“企業少跑路”。
3、流程簡化優化。簡化整合辦事環節,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加快業務流程再造,務求程序上簡約、管理上精細、時限上明確。
4、服務便捷高效。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和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讓企業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從“三證合一”到“五證合一”,降低費用、節省時間,對于創業企業來說,就是搶得了市場的先機。這項改革最重要的就是減少企業創立時的各種制度性成本,意味著開辦一家企業越來越便利,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創業大軍,將促進就業增加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