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銀行保函
《通知》強調,對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推行銀行保函制度,建筑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
所謂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時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或經濟賠償責任。
相比于目前建筑企業多用現金繳納保證金的方式,銀行保函占用資金則少得多。目前不少大型企業選擇了這種方式。
易軍表示,推行銀行保函制度來替代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是一種國際慣例,通過引進了第三方金融機構,不管是業主也好,施工企業也好,都是一種約束,是一種擔保,促進了信用的管理。
建筑企業通過銀行保函來繳納保證金是國際慣例,它只占用你的信用,基本不占用企業的資金,一般銀行只收取保函金額千分之一的手續費,這比企業從銀行貸款利率要低得多。
上述央企分公司總經理稱,應該提倡低成本的銀行保函方式來繳納保證金,因為現在社會公開透明,企業若因保函違約,將付出更高的成本。
不過一位上海民營建筑企業人士表示,目前銀行愿意給國企和大型上市公司開具保函,但對普通民營企業開具保函并不容易。
“比如說我們這家民營企業若要開具1000萬的銀行保函,就必須存入銀行1000萬,這樣其實還是占用公司資金。國企和民企待遇不一樣。”該人士稱。
《通知》提出,在清理規范保證金的同時,要通過納入信用體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監督約束建筑業企業的新機制。而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設領域新設保證金項目。要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信息公開,建立舉報查處機制,定期公布查處結果,曝光違規收取保證金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