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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招標人員職業素質,我國自2009年已開始推行招標師職業(執業)資格制度,實行招標人員持證上崗,但當前仍有大部分從事招標的人員沒有招標師證書,特別是在占我國招標規模比重最大的國有企業里,因長期用人制度的弊端,此種情形較為普遍。
對于一個合格的招標師而言,不僅要具有招標投標活動組織的基本能力,更要具有招標文件編制審查、招標方案策劃及異議處理等專業能力。然而目前現狀是許多招標人員只能簡單地組織招標投標活動,卻缺乏招標文件編制審查能力,往往最多只能簡單套用招標文件范本,難以編制出真正適合招標項目特點的高質量招標文件,更缺乏招標方案策劃和異議處理能力。
招標人員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著招標效果,主要表現為:一是招標人員對招標投標及相關法律法規理解不透,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容易導致招標投標活動組織中出現違法違規現象;二是招標人員缺乏招標文件編制審查、招標方案策劃的能力,必將影響整體招標效果,難以實現招標項目的根本要求;三是招標人員缺乏異議處理能力,必將不利于招標投標活動順利、合法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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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既要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也要受到投標人及其利害相關方的監督。這種行政監督加社會監督的多重監督體系,應該說監督已很嚴格,但現狀卻不盡然。在招標行政監督方面,當前我國大量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過程中,沒有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取而代之的是招標人內部監督,特別是國有企業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普遍都是企業內部的紀委或監察機構進行監督,最多是上級單位派人監督,這種監督實為同體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在招標社會監督方面,由于我國當前建筑市場缺乏真正的競爭以及招標評標還不夠規范,投標人并不能僅靠實力中標,所以許多投標人即使在掌握了招標人人為操縱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而損害自身利益的證據時,也往往選擇忍氣吞聲而不敢投訴。所以,當前對招標的社會監督力量還很微弱,致使招標評標違法違規的現象難以遏制,無法取得良好的招標效果。
二、破解疑難對策的思考
?。ㄒ唬﹫猿终袠诵Ч麨閷?,提高招標限額,避免過度招標
出現強制招標過度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現行的強制招標范圍及限額不合理和對招標作用的無限放大。誤認為只有招標才是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的最好方式,但實際招標效果往往卻并不理想;誤認為只有招標才是防止工程建設腐敗的最有效方式,但實際上大量招標案例卻反映出招標已成了權力尋租、腐敗的高發環節。
因此,我國從立法階段就應當理性看待招標的作用,招標作為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一種方式,本身也具有一定局限性,只有在招標項目規模、市場環境等條件適宜的情況下,招標才能真正發揮有效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建議國家主管部門堅持以招標效果為導向,結合自2000年以來市場物價的上漲幅度以及多年來各行業招標實踐情況,合理提高招標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