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國推進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
2014年全國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新增節能建筑面積16.6億平方米[5],可形成15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全國城鎮累計建成節能建筑面積105億平方米,約占城鎮民用建筑面積的38%,共形成1億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二)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共有2559個項目獲得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總建筑面積超過2.8億平方米,其中2014年度有1017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建筑面積1.13億平方米。綠色建筑強制推廣工作穩步推進,全國累計強制推廣綠色建筑面積3.78億平方米。到“十二五”末,全國累計推廣綠色建筑面積超過10億平方米[5]。
(三)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
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安排2014年度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計劃1.75億平方米,截至2014年年底,各地共計完成改造面積2.1億平方米,“十二五”前4年累計完成改造面積8.3億平方米。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穩步推進,2014年共計完成改造面積1521萬平方米,累計完成改造面積7090.58萬平方米[5]。
(四)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截至2014年底,全國累計完成公共建筑能源審計12900余棟,對13000余棟建筑能耗情況進行了公示,在33個省(區、市)建設公共建筑能耗動態監測平臺,對7400余棟建筑進行了能耗動態監測。全國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3927.5萬平方米[5]。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截至2014年底,全國城鎮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27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4.6億平方米,太陽能光電建筑裝機容量達到2500兆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