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應對方案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點,注重做實目前,建筑業營改增實施辦法及相關政策規定還沒有出臺,加之企業之間現有內部管理水平差別較大,在這種情況下,面對諸多準備工作,既要全面制定應對方案,又要從實際情況出發,突出重點,注重做實。例如:——關于增值稅管理的基礎條件問題。企業要否增設內部稅務管理機構,如何選配內部納稅業務管理人員,購置那些有關設備和相關稅務管理軟件。要納入企業整體工作計劃提前予以考慮和安排。——關于完善“項目法施工管理”問題。為適應增值稅征收管理要求,企業對包括“項目法施工管理冶在內的諸多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是否需要調整完善,怎么調整完善。要反復研究,做出方案,擇時付諸實施。——關于投標報價問題。在有關部門尚未明確改變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規則的情況下,根據增值稅是價外稅的屬性,企業怎樣對新承接工程進行投標報價。要統一思想,形成本企業自己新的投標報價策略方案。——關于合同協議問題。在簽訂新的合同協議中,如何體現營改增給甲乙雙方相互關系帶來的新變化,怎樣反應增值稅征收管理的新要求。要形成企業統一策略,制定出通用合同條款的參照樣本。——關于某些長期性政策規定的具體解釋和具體落實問題。根據建筑企業的產品、生產、管理、經營特點,怎樣具體認定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納稅地點,怎樣具體進行進項稅發票的認證和增值稅的會計核算等等。要形成基本意見,制定具體做法,并積極主動與當地主管稅務部門溝通、協商、確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