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勞動監察執法局副局長唐正亮介紹,對待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方面要加大打擊和處罰力度,提高欠薪者的違法成本,加強各部門分工協調、綜合治理,形成合力,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欠薪行為“零容忍”;另一方面,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讓討薪農民工求告有門,利用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通過設立舉報投訴聯合受理窗口,集中處理拖欠工資案件,在人社廳網站及有關新聞媒體公布各地舉報投訴電話,保證來信、來訪、來電、服務窗口、信箱等舉報投訴渠道暢通。對舉報投訴案件實行首問負責制,及時受理、快速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投訴舉報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開辟“綠色通道”。
孟超認為,解決欠薪問題,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借鑒西方一些國家在治理欠薪方面的有效經驗。比如有的國家法律規定,工程總包單位為拖欠建筑工人工資的直接責任人,即某一工程項目發生欠薪,工人既可以向工頭主張欠薪,也可以向項目的總承包單位主張欠薪,還可以向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及包工頭共同主張連帶支付所欠工資。這樣一來,總包單位再也不會將工程分包給沒有信譽的或損害建筑工人合法權益的分包人了。
“工程款糾紛不應該成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理由。 ”孟超認為,要嚴厲打擊利用工人“討薪”為名,行解決工程款糾紛之實的違法行為。廣大農民工要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維權,追討工資時應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自己的訴求,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