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掛靠交織網
“交叉掛靠或許是環評機構資質掛靠的一大顯著特征。沒資質的向多家有資質的單位借資質,有資質的將資質出借給多家公司。”向春對記者說。
廣州綠網的辦公室,一塊白板上用線條連接起一邊是出借資質的單位表,一邊是借用資質的單位表。密密麻麻的線條交織在一起,形成一個掛靠交織網。
檢索結果證實了向春判斷。涉嫌資質掛靠的137家環評機構,或將資質出借給274家不同的公司。
由于每家環評機構資質只能開展特定類別的環評,因而不同資質類別的環評單位也會“互通有無”。檢索中發現,泉州市天龍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既涉嫌將資質出借給泉州科藍環保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又涉嫌借用福建閩科環保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的資質。該公司資質目前已被環保部取消。
“有的甚至把租借來的資質,再轉租給其他人,成為二道販子。”劉躍表示。
掛靠的另一個特征是,相較之環科院所和高等院校,私企的掛靠問題更多。在檢索出的137家涉嫌資質掛靠的單位中,私企共91家,約為總數的三分之二。
另外,北京的掛靠情況最為嚴重,這一情況也在多位業內人士的預料之中。“一方面,北京環評單位的資質種類比較齊全,掛靠可以一步到位;另一方面,北京本地環評項目很少,環評機構卻很多,于是大量單位向外出借資質。”一名環評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北京資質出借的情況泛濫,已成為行業共識。”
不僅如此,很多在外地掛靠資質的環評單位,都改頭換面以“分公司”“辦事處”的名義開展工作,正如上文山東環評公司經理“支招”的那樣,用以規避風險。
于是,很多借用資質的公司,名義上成為了擁有資質公司的“分公司”,并在當地環保部門備案登記。在檢索調查中,一些環評公司分支機構的數量,超過甚至數倍于其環評工程師的人數。
例如江蘇綠源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擁有環評師21人,而其分支機構經統計則多達23個。河南藍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有環評師28個,分支機構則為29個。而更夸張的是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有22個分支機構,環評師卻僅為7人。
“就按照每個分支機構只擁有一名環評師做環評來計算,也有分支機構連一個環評師都沒有。那么報告由誰來撰寫?”張磊質疑。
3滋生土壤
“雖然理論上這種情況(指分支機構多、環評師少的現象)是講不通的,但實際上并不違法。除非可以確定建設單位直接與無資質環評機構簽訂了環評委托合同,無資質環評企業負責包辦環評各項事宜。”廣東某地評估中心一名負責組織環評報告專家評審會的官員對記者說。
“按照要求,環評機構只需在相應地方備案,便可從事環評工作。并沒有法律規定公示聯絡的人員不得是其他公司的人員,或者擁有環評師資質。因而這也是制度上的缺陷,不少環評機構正是鉆了這樣的空子。”一位從業十年的環評人士說。
環保部在對環評機構處理通報上,使用更多的是“借用外單位人員違規開展業務”的表述。根據環保部網站公開的信息,僅有2013年10月25日的通報中定性為“環評機構出借資質”。
代替“掛靠”的表述,還有“盜用”。即無資質的單位未經許可,私自使用了環評機構的資質,從事環評工作,與有資質的環評機構無關。二者的區別在于有資質的單位是否知情。 報道的寧夏瑞博資質掛靠案件(詳見2015年3月26日《環評資質倒賣經——第一道污染防線上的“空手道”》)中,寧夏瑞博被認定為盜用資質,而另外幾家涉嫌出借資質的環評機構則相安無事。
“說白了,就是資質單位、管理部門、掮客相互勾結的結果,一旦出了問題,由掮客一人承擔,最后大家都沒責任了。”廣州一位環評從業人員對此表示,這樣資質掛靠的情況,伴隨著環評制度的發展,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