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政府日前印發《蘇州市城鄉規劃若干強制性內容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從7月1日起,蘇州六類區域的規劃和建設,將依從新的強制性規定。其中,古城范圍內將不再新建醫院、學校及行政辦公樓,除觀前、南門地區外,不再新建大型商貿設施。
六類區域分別是:蘇州歷史文化名城、蘇州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風景名勝區、其他生態敏感區、軌道交通沿線區域。
古城內
建設內容和規模嚴格控制
根據這份草案,蘇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是一城(古城———護城河以內)、二線(山塘線、上塘線)、三片(虎丘片、留園片、寒山寺片)。
名城內,建設內容,建設規模,都有詳細的要求,比如不得新增工業、倉儲用地,新建水塔、煙囪、電視塔、微波塔等;水巷兩岸新建臨水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3-6米。古城內除觀前、南門地區外,不得新建大型商貿設施;不再新建醫院、學校及行政辦公樓。干將路、人民路兩側50米范圍內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超過20米,建筑最高高度不超過24米等。建筑色彩則以黑、白、灰為主,體現淡、素、雅的城市特色。
另外,古城區街景也有嚴格控制,廣場、人行道、傳統街巷的地面鋪裝應當采用傳統建筑材料及形式,不得擅自改變城市道路兩側建筑使用性質,不得破墻開店,不得設置突出開敞式陽臺;沿街、沿河不得設置有礙景觀、市容的附屬設施; 建筑物屋頂嚴禁設置廣告、構筑物、各類字牌;廣告不得破壞原建筑風貌,不得遮擋原建筑物的細部處理,廣告、燈箱在建筑設計中必須統一考慮,嚴格按設計位置設置; 沿街建筑設置空調,必須進行隱蔽處理,不得影響建筑立面效果,沿人行道的底層立面不得設置空調。
歷史文化街區
新建建筑采用蘇式手法
蘇州歷史文化街區是指平江、拙政園、怡園、山塘、閶門5個歷史文化街區。
根據這份草案,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設項目要從嚴控制,嚴格按照報批程序經相關部門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影響歷史文化街區風貌特征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環境設施必須依法逐步拆除,新建建筑必須采用蘇州傳統的建筑設計手法。對于蘇州數量眾多的文保單位,則分3類劃定保護范圍(包括重點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依照文物保護規定進行嚴格管理。在文保單位主體范圍內嚴禁一切危害文物安全及有礙觀瞻、破壞環境風貌的活動;在保護范圍內確需新建、改建的建筑,其檐口高度不超過6米;在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改建的建筑,其檐口高度不超過9米,建筑最高高度不超過12米。
風景名勝區
核心景區禁設賓館度假村
根據這份草案,蘇州應遵守這份新規的風景名勝區,主要是指:石湖、木瀆、東山、西山、光福、同里、甪直、虞山八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虎丘、楓橋兩個省級風景名勝區。
在風景名勝區內,嚴禁開山、采石、開礦、開荒、填湖、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禁止違反風景名勝區規劃,設立各類經濟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建設影響景區環境的生產性企業以及污染環境、破壞景觀、侵占水面、妨礙游覽的工程項目和設施; 禁止在核心景區內及游人集中的游覽區建設賓館、招待所、度假村、療養院、住宅、商業用房、餐廳、培訓中心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對已有的不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的項目和設施應當限期治理或者依法拆遷。
另外,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方案應當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核準。
生態敏感區
從嚴控制建設項目
蘇州的生態敏感區主要指:西部山體、四角山水楔形綠地和城鎮體系中的生態走廊等(天平山、靈巖山、天池山、陽山、穹窿山、七子山、清明山、東山鎮所屬山體、金庭鎮所屬山體、香山、鳳凰山所屬山體等和太湖、澄湖、獨墅湖、春申湖、陽澄湖、石湖、西塘河、三角咀、傀儡湖、昆承湖、淀山湖、汾湖等)。
區域開發中,應當保護生態敏感區,減少對野生動植物的破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高綠化覆蓋率,嚴格保護自然水域,保證一定的水面率,加強濕地保護。區域內不得新建工礦企業,其他建設項目從嚴控制。水源地采取保護性措施,島嶼上的建設要控制,避免沿湖開發,不得圍湖造地。生態敏感區內的任何建設,都要從嚴控制,維護自然風貌環境,保持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