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裝房的家居售后成為精裝房業主關注的焦點。在記者的走訪中發現,精裝房家居售后既無開發商和業主的明確約定;也無法律條款作為維權保障;施工方則干脆只和開發商單向聯系;精裝房的家居售后躲在光鮮艷麗的精裝房工程背后,儼然就是一個“沒人疼的孩子”。
探訪
購房合同:
無明確約定的家居保修期
在毛坯房裝修模式中,業主往往需要和家裝企業、主材企業簽訂合同,家裝公司和主材商必須明確對家居售后的保修期作出規定。而精裝房業主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購房合同中,并沒有對精裝房的家居保修期有明確的約定。通行的做法是,開發商往往在交房時的“樓書”中標明家居采用的主材級別,“保修期”的概念并不在其 中。
家居工程:
施工方不直接接受“投訴”
業之峰的工程總監胡增光告訴記者:在現行的精裝房家居售后中,施工單位和主材供應商只和開發商單線聯系,并不會直接接受消費者的“售后”。原因很簡單:施工 單位必須在施工前交付給開發商一定額度的質量保證金,同時和開發商約定保修期限。這個保修期限由施工方和開發商共同商定,消費者無從得知。所以,施工方也 自然無需和消費者直接聯系。施工方的直接負責人是開發商而不是消費者。
維權渠道:
開發商是唯一能說上話的
在記者的走訪中,業主們最為統一的一句話就是:能找到的就是物業和開發商。而最讓業主們郁悶的是:反饋慢、解決問題周期長。開發商在交房之后,工程的問題基 本都轉交物業。物業往往是先記錄工程問題,然后等待同一類型的問題聚集到一定數量時,讓廠家集中一次性維修。這樣的后果就是等待的時間長,而且廠家過來的 時間不能由單名業主約定,所以有可能錯過維修日。如果錯過了,就只好等下一批。
觀點
開發商是“售后”唯一責任人
在國家的法律中,明確規定了開發商是精裝房項目的唯一主體責任人,這其中自然就包括了“售后”這一塊。東易日盛精工裝事業部總經理張春云告訴記者,凡是精裝房的項目,業主不管遇到什么問題,找開發商肯定沒有錯。而且這也是唯一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渠道。
無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標準
在記者的采訪中,所有的專業人士都談到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國家尚未對精裝房質量檢測出臺相關強制性的標準。今朝裝飾副總裁汪曉兵認為:這一標準的缺失,一方面使得開發商和施工單位無法參照執行,一方面使得消費者的維權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武器。
成本、質量、售后一脈相承
在 呼聲日高的精裝房裝修質量問題的背后,開發商對于成本的嚴苛控制,是眾多施工企業眼中售后問題的始作俑者。因為成本控制導致質量下降,因為質量下降導致投 訴增多,因為投訴增多,開發商就愈加對施工企業“壓款”。胡增光明確告訴記者,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公司不愿意接精裝房裝修業務的關鍵原因。尤其大的品牌家裝 公司,其在家裝人群中已經擁有一定的口碑,自然就更不愿意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