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tǒng)計局近日發(fā)布的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顯示,2012年新開工建設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81萬套,基本建成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601萬套。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新的政府工作報告將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新開工量定在了630萬套,基本建成470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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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火如荼的建設同時,規(guī)劃設計對于保障房的標準化、適用化、精細化與產業(yè)化所起的“龍頭”作用不容忽視。無論是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為主的公租房,還是50平方米以內的廉租房,抑或是60平方米左右的經濟適用房,如何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如何堅持“經濟適用”的原則,在有限的面積標準內實現基本居住功能并創(chuàng)造較高的舒適度,在“居者有其屋”的基礎上實現“居者有好屋”,是保障房設計過程中應該始終考慮的問題。
趙冠謙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顧問總建筑師
周燕珉 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住宅與社區(qū)研究所副所長
馮果川 深圳筑博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副總建筑師
金杭杭 杭州華清建筑設計院總經理
與普通商品房相比,保障房在設計上有哪些不同的側重點?
趙冠謙:保障房最主要的要求就是“經濟適用”。不少商品房面對的是高端人群,而保障房與之最大的區(qū)別在于面積嚴格受控,所以只能在空間利用上大做文章。由于保障房屬于過渡性用房,設計師應該充分考慮到住戶家庭結構、生命周期的變化等可能性,讓項目具有 “可變性”。一些兩口之家過幾年會變成三口之家,甚至還會有老人進來,這些都要考慮進去。
目前,房屋“可變性”可通過“套內可變”以及“套外可變”實現。“套內可變”意味著房屋內隔墻可以隨住戶的要求自由移動。“套內可變”的實施需要滿足三個條件:規(guī)整、大空間的結構體系,可拆裝的輕質隔墻以及可變動的水電管路。“套外可變”是傳統(tǒng)的“兩代居”的升級版,在兩套獨立戶型中預留聯(lián)合位置,使兩套房可以隨要求變成一套房。
金杭杭:很多人對保障房的理解還僅僅處于認識的邊緣,一提到保障房就會聯(lián)想到地段偏遠、配套設施落后等。保障房針對的可能是中低收入人群,它只是套內面積比較小,但品質不會隨之降低。我們院里已經對保障房進行了系統(tǒng)研究,甚至制定了保障房的規(guī)范和規(guī)定,一方面是針對院內部,另外也幫助相關部門制定整套標準。相對于商品房中的買賣關系,只要雙方認可,其瑕疵就不是問題;保障房雖然也是買賣的關系,但很多是屬于國家福利性質的。在同樣大小的一塊區(qū)域,它的戶數要更多,配套要更復雜,它所面對的受眾對住房的挑剔程度也會更高。很多時候保障房投訴多于商品房并不是因為它沒有達到建設要求,而是因為很多細節(jié)設計地不到位,它對細節(jié)的要求有時反而更高。
周燕珉:保障房的建設要考慮未來的可變性和可持續(xù)發(fā)展。例如一套房子,現在可以作為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使用,但若干年之后,一旦該地段升值,或其他功能價值突現后,房子可能就需要轉變?yōu)樾碌墓δ埽灿锌赡艹霈F居住人群及使用方式的改變。例如日本公營住宅的套型設計已向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演進,而香港公屋在發(fā)展到一定階段后,就允許居住者購買公屋將其轉化為有產權的房屋。因此,政府和設計者應提前想好10年、20年后的變化,想到今后這些建筑能夠長期使用的可能。
隨著居住年限的不斷增加,保障房建筑主體及其內部很多裝修材料、部品設備都會老化,這就需要提前考慮未來維修、維護和更替的便利性。如果我們在規(guī)劃、建筑和設備部品設計上不預先考慮好這些問題,使套型能夠靈活更改,設備部品能夠靈活拆卸和替換,那么,不具備可改造性的大量高層保障房未來將面臨無處可去的尷尬,可能成為建筑垃圾。
保障房的設計如何從用戶角度出發(fā)?
周燕珉:不能按照商品房的設計思路來設計保障房,應注重保障對象的特殊居住需求,對客戶群進行細分,從各類居住者的生活習慣和居住需求出發(fā)進行設計。比如,廉租房的保障對象很多是小販和手藝人,家里需要放置謀生工具的空間。而且,如果讓他們遷往偏遠地區(qū),可能無法再為人提供服務,他們的生活保障將有大問題。再比如公租房的設計,年輕人對起居空間的要求不高,看電視也變成了看電腦,在自己的空間里便可完成。他們對于擺放沙發(fā)、用于聚集活動的空間需求不高,將起居室改設餐廳的做法會更符合實際。
馮果川:建筑學的主體不僅有建筑師,還可以并且應當有普通老百姓,特別是在保障房的設計中更應該充分考慮用戶的需要。我們工作室曾經參加了一項保障房設計競賽的戶型設計單元。保障房的戶型設計非常受制于成本,所以一般認為戶型要盡可能簡單化、標準化。但是這種大量復制的標準單元本身就是空間品質低劣的表現,它無法滿足不同家庭的個性化需求。我們想打破封閉的設計程序,建筑師不去設計確定的戶型,只是設計一些空間策略,然后讓未來的住戶學習并運用這些策略DIY出自己的戶型。
其次是設計一個社交機制,讓用戶在參與設計的過程中,建立起和諧的鄰里關系。具體做法是在保障房建設時,只完成主體結構和外維護以及設備管線系統(tǒng)而不做隔墻,待住戶確定自己戶型后再施工完成。保障房的每個住戶先是分得一個標準的單元,然后通過社區(qū)網站或社區(qū)中心獲得戶間劃分的策略手冊,學習并設計自己的理想戶型,然后在該交互平臺上發(fā)布自己的戶型策略并尋找與自己的策略相對應的潛在鄰居。通過戶型設計找到合得來的鄰居的新機制改變了當前漠然的鄰里關系,使設計的意義超出了空間范疇而具有社會交往功能。
目前我國保障房設計存在哪些問題?
趙冠謙:長期以來,各地保障房建設普遍存在四個突出的缺點:盲目追求高容積率、高密度與超高建筑;室內居住環(huán)境質量下降,綠化率、日照率等標準被忽視;生活配套設施不齊全;大面積的單一性開發(fā),將大量中低階層居民集中在一個區(qū)域,形成城市中的“貧民窟”。
前三種情況的出現是由于保障房建設利潤率低,開發(fā)商為了降低建造成本而犧牲了保障房的舒適性與功能性。其根本原因在于國家級的保障房建筑規(guī)范的缺失。規(guī)范的缺失讓各地保障房規(guī)劃設計處于“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并導致保障房在設計過程中出現為了降低成本而過度忽視住房舒適度與生活質量的問題。
2012年8月1日,由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編寫的《住宅設計規(guī)范》正式實行,對于保障房居住的實用性和舒適性做了要求和規(guī)范。在保障房項目設計過程中,最低下限應該是不能低于國家或當地的住宅設計規(guī)范。
周燕珉:保障房質量問題主要源于兩個方面,其一是中小戶型的保障房設計水平偏低,之前很多設計單位大多從事的是商品房規(guī)劃設計,對于中小戶型的規(guī)劃設計經驗不足;其二,保障房建材質量難以保證,各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材以商品房建材為標準,價格較高,而保障房要求成本低,無法采用這個標準,在工期的催迫下,易產生粗制濫造。
住建部在具體督察中發(fā)現,有的地方政府在缺乏小戶型設計經驗的情況下,簡單地將大戶型商品房設計方案進行微縮,由此造成了很多使用功能缺乏和存在重大設計缺陷的保障房。例如,某地建設的保障房中,甚至出現了衛(wèi)生間只有1平方米左右的問題;還有的保障房將廚房直接設計在陽臺上,燃氣管道成了明線,一旦發(fā)生燃氣泄漏和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由于保障房要求建成后即達到入住標準,那么不妨將建設與裝修在設計中進行綜合考量。商品房的建設和裝修分離,分別由開發(fā)商和購房者承擔。但在保障房的項目中,二者主體都是政府,如果統(tǒng)一起來,能夠避免后期裝修造成多余的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