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超日太陽給人們上演了一場“驚悚”的變臉喜劇。
當日,超日太陽共發布了7條公告,其中一條公告,直接將其2012年業績由去年三季報中預告的盈利1000萬元-3000萬元,修正為預虧9億元-11億元,讓市場大跌眼鏡。
對于這樣的夸張變臉,公司解釋為“經營狀況的嚴重下滑導致公司2012年度正常經營損失達3.0-3.5億元,公司對壞賬、存貨、機器設備和電站資產計提減值合計約6-6.5億元。”
“正常經營損失虧損3個億不意外,但壞賬、存貨、機器設備和電站資產計提減值的部分,恐怕是外界壓力所至。”上述光伏人士表示。
正如其所言,從老板出國討債,到債務逾期,再到電站模式曝光,一個月以來,超日太陽一直處于輿論的風口浪尖。
而在天華陽光董事長蘇維利看來,這樣的結果似乎并不意外,“這兩年,超日在投資電站上的戰略的確有些冒進。”
據蘇維利介紹,早在2009年光伏行業出現低谷時,超日就已經開始謀劃進軍海外電站。
根據當時消息,當年12月,超日太陽受讓了德國天華旗下超日捷克100%的股權。但還未等超日開發這個項目,光伏市場就已轉暖,于是超日又將這個電站轉手他人。
2011年,光伏寒冬再次降臨,超日再一次打起海外電站的主意。作為曾經的合作伙伴,天華陽光和超日太陽再次走到了一次。二者成立合資公司,在國外共同開發光伏電站。
“對于組件企業而言,投資光伏電站的好處顯而易見,既可以增加相應的組件銷售,又能夠獲得電站的投資收益。”蘇維利對21世紀網表示。
但除了和天華合作的電站,超日還在美國、德國、意大利又建了不少電站。正是這些瘋狂的電站讓超日深陷囹圄。
“這些電站投資都很大,并未得到國家發改委的審批,超日只能通過貿易投資的方式。”天華擁有電站資源是運營商,而超日則以其光伏組件做投資是投資者和供應商。
但在這種模式下,超日的組件不是按照正常銷售渠道輸出,這也導致項目將不按照正常賬期回款,只有在該電站項目銷售出去后,才會回款,巨額應收賬款由此形成。
根據超日三季度財報,截至2012年9月30日,超日太陽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33.42億元,賬齡集中在2年以內,占總體應收賬款比例超過99%。
“如果他把項目作為長期投資來處理,他的供應商營業額就不能被當期確認。”據悉,超日有超過90%的組件銷售是采用這種模式的。
但超日作為一家以組件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外銷組件如果不能確認為銷售收入,其當期業績就會很難看。
于是超日做了巧妙的會計處理,既然賣出去了,就可以作為應收賬款確認,從而做大當期營業收入。
但完整的來看,超日的組件盡管賣給了包括天華在內的合作伙伴,但最后又到達了其實際股權控制的公司。實際上等于自買自賣。而如果這部分銷售收入被處置成長期股權投資,那么并表后超日的業績會很難看。
“這一模式遭到曝光后,很可能超日重新調整了記賬方法。”上述光伏人士表示。公告中大幅計提的減值部分,或許就是為此前注水的營業收入買單。
“這個現象在很多國內組件企業都存在,對于上游組件企業來說,不做下游電站是死,做的話又面臨銷售收入確認問題,非常棘手。”蘇維利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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