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建設“付費”中標始末
海南“80后”官員落馬工程招標牽出背后大公司,判決書顯示中鐵建設為中標支付1611余萬元“好處費”
南英
一樁落馬官員受賄案牽出一家神秘中字頭企業。
今年10月份,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原副局長肖明輝犯受賄罪,被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公開報道顯示,肖明輝在一項合同金額數億元的工程招標中大權獨攬,伙同他人收受1611余萬元的“好處費”。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獲取的判決書顯示,肖明輝等人收受的是來自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建設集團”)的“好處費”。中鐵建設集團是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鐵建”,601186.SH,01186.HK)全資子公司。
法律界人士對本報記者稱,與受賄罪相對應的是行賄罪。但如果另一方是被索賄、是被迫的,不一定構成行賄罪。洋浦經濟開發區檢察院相關人士在電話中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尚未聽到對中鐵建設集團進行公訴的消息。
值得關注的是,這是央企下屬企業再度陷入“競標門”。今年9月份,新華社發文揭秘京福高鐵安徽段的工程“黑幕”,有關方面稱,為了幫助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六局”)獲得全長約37公里的高鐵工程,福建信通公司向有關部門支付了上億元所謂的“中介費”。中鐵六局隸屬于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中鐵”601390.SH,00390.HK)。
中標幕后
32歲的肖明輝曾經頭頂數個光環——“80后”官員、清華大學碩士學歷、海南“十大杰出青年”。他的落馬始于一個大項目招標。
2007年底,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居民安置區及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工程EPC總承包項目經批準立項,由洋浦規劃局作為項目業主進行籌劃建設。EPC是指由具有工程總承包資質的公司提供設計、采購、建造一體化服務。根據新華社的報道,海南省引入EPC模式尚無先例,肖明輝重新編寫了《招標文件》及《合同條件》。在后續的招標工作中,肖明輝與其司機張成梁商議,尋找符合承建資質的公司投標洋浦EPC項目,從中收取“好處費”。
判決書顯示,在張成梁等人的牽線搭橋下,中鐵建設集團承諾中標后支付工程總價5%的“好處費”。隨后,該公司在2008年3月以最高分中標。肖明輝作為業主評委給中鐵建設集團打了最高分。本報記者在洋浦經濟開發區網站上查詢到,當年7月份,該項目評標結果公示,中鐵建設集團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莊初最(中鐵建設集團副總經理)的證言出現在判決書中,其證實,公司會議曾就是否做這個項目進行過討論,考慮到這是公司在海南的第一個項目,可以為公司打開海南的市場,同時積累EPC的經驗,所以與會人員一致同意做這個項目,并決定由李瑞法擔任這個項目的項目經理。
判決書中,證人李瑞法(中鐵建設集團海南分公司總經理)的證言稱,2008年11月底12月初,中鐵建設集團經營部通知他,海南洋浦EPC項目簽訂施工合同了,他為項目經理準備組織人員進場施工。進場之前,莊初最副總經理專門告訴他洋浦EPC工程有5個點的費用要交給一個叫劉向東的人。如果不付5%的費用,洋浦EPC項目就拿不下來。但付這5%的費用出去不能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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