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報接到讀者反映稱,江蘇祥盛倍得滿家具有限公司借車間改造名義,“將工業用地(廠房)改建成家居廣場,是一種典型的違規違法行為”。
原是工業廠房,改為商業用途建筑——一些企業“退二進三”轉型中常見的這種做法,究竟合不合法?9月21日,記者來到如東縣調查。
在掘港鎮的祥盛倍得滿家具有限公司,記者看到,這里共有3棟廠房,一棟用于家具生產,兩棟已由單層改為雙層,按賣場的布局設計正在進行室外裝修。據該公司招商主管梁婭介紹,“一層經營建材、裝飾材料,二層經營家具和部分電器、燈具,兩層共有78個攤位,面積55000平方米,目前預約登記的經營面積達到七八萬平方米”。
如東縣國土資源局土地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倍得滿家居廣場所屬土地,性質是工業用地,由“祥盛倍得滿”2003年取得一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當時土地受讓價每平方米115元,每畝約7.6萬多元,總受讓土地約140畝,“而將廠房擅自改建成家居賣場,就更改了廠房規劃功能,這是一種非法行為”。
記者調查得知,祥盛倍得滿正在實施“退二進三”發展轉型。這家公司,曾于去年6月因擅自改造廠房由如東縣城管局以“沒有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而處以90多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其“按程序申請變更規劃許可”。之后的第二棟廠房改建,是以“車間擴建”的名義向當地發改委申請的。兩棟廠房,加中間走道加層加頂,改造后一共新增建筑面積29459平方米,比原先廠房面積足足增加一倍以上。而改造的兩棟廠房,盡為倍得滿家居廣場營業用房,完全改變了原有生產性用房的規劃功能。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像祥盛倍得滿這樣,在工業用地上將工業廠房改建為商業設施付諸經營,在當地并非個案。“縣城周邊眾多的品牌汽車4S店、汽車市場,都是建在工業性質土地上的,按規定,這都是不可以的。”如東縣發改委的一位部門負責人直言指斥。
“工業廠房,不能私自改成商業用房。”如東縣規劃局城市規劃科科長劉海峰說,因為這牽涉到土地規劃功能定位、城市整體規劃、商業網點布局,以及企業實施“退二進三”等所觸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祥盛倍得滿”這種做法,實質上是把工業用地改變為商業用地,而“工業用地如果轉為商業用地,涉及規劃調整,應當依法由政府上市組織招拍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