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裝協[2012]57號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因公出國人員備案辦法
為貫徹落實住建部、民政部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協會外事工作,協會于2012年5月重新修訂《協會外事工作管理辦法》(中裝協[2012]40號)并下發至協會各部門、各專業委員會、中華建筑報社。根據住建部建人機函[2012]54號文件《關于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批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現制訂相關備案管理辦法如下:
一、協會各部門副職、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報社副總編職務以上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須填寫《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備案表》或《因公臨時赴港澳人員備案表》、《因公臨時赴臺人員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報協會審批并備案(一式三份)。
二、協會副秘書長以上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其《備案表》須報住建部人事司直屬人事處進行備案審核。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備案表》
2、《因公臨時赴港澳人員備案表》
3、《因公臨時赴臺人員備案表》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抄報:住建部人事司、計劃財務與外事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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