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裝協[2012]54號
關于2012年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工程復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裝飾協會和委托單位,各裝飾獎申報單位:
2012年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申報初審工作已經結束,并將于8月1日在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申報網(www.cbdaward.cn)、中國建筑裝飾新網(www.cbda. cn)進行公示。現將工程復查工作通知如下:
今年公共建筑裝飾類和公共建筑裝飾設計類工程復查分三批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計劃分20條線路,具體分組為:
復查時間 |
組 別 |
地 區 |
8月4日開始,為期兩周左右,各組視工作情況具體制訂行程 |
1 |
天津、黑龍江 |
2 |
遼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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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陜西、內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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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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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疆、青海、寧夏、甘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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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起,為期三周左右,各組視工作情況具體制訂行程 |
1 |
廣東 |
2 |
浙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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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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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起,為期兩周左右,各組視工作情況具體制訂行程 |
4 |
山東 |
5 |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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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北、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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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南、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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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開始,為期兩周左右,各組視工作情況具體制訂行程 |
1 |
湖南、廣西 |
2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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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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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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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北、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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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川、重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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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浙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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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蘇2 |
備注:復查具體時間由各組聯絡員與地方協會協商后確定。
每個復查組一般約為4人(協會聯絡員一人,復查專家三人)。個別組派巡視員,另行通知。建筑幕墻類復查另行組織。
2、請各協會提前通知受檢企業,認真閱讀復查細則,復查組對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身份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設計師職稱證書和身份證、施工合同、結算書、施工日志、竣工圖紙、開工文件、隱蔽工程及各階段驗收文件及竣工驗收文件、消防驗收文件、室內環境污染檢測報告、主要材料的檢測報告等原件的合規性進行查驗,請各企業準備好工程檔案原件,并確保可以讓復查組到工程現場檢查,并聽取業主或使用單位對裝飾裝修工程的使用意見。注意:工程復查時專家不在現場審查補充資料(必要文件原件除外),需限期交寄給協會秘書處由技術質量部組織專家審查。
3、復查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工作補助均由我會負責支出,住宿請當地協會協助安排,住宿標準每人每天不超過300元。復查期間的其他費用由當地協會協同申報單位協商解決。請各地方協會和委托單位與申報單位聯系,安排好工作復查接待事宜。每餐時間不超過60分鐘。
4、由于今年復查時間較緊,復查工作量大,望各協會安排一人協助復查,并根據復查安排與業主聯系,以利于復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5、歡迎各地方協會和各申報單位對復查工作進行監督,嚴格按照復查工作規程中的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復查紀律,填寫《2012年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復查工作紀律監督意見表》。
6、請各地區負責接待的人員隨時與各小組聯絡員保持聯系。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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