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則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規定,作為深圳廣田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使用超募資金收購深圳市方特裝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權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收購深圳市方特裝飾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權,有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能為公司和廣大股東創造更大的價值,符合公司和股東利益。超募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中關于上市公司超募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8,310萬元收購深圳市方眾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裝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權。
獨立董事:
馬挺貴 魏達志 王紅兵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