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聞情況
1、傳聞(1):“公司內外財務離奇大換血”;
2、傳聞(2):“定增項目為IPO縮減項目”;
3、傳聞(3):“辦公場所由買改租,花費反上升”;
二、澄清說明
經核實,本公司針對上述傳聞事項說明如下:
1、傳聞(1):“公司內外財務離奇大換血”不屬實。公司相關真實情況為:
公司財務部門運行正常,人才梯隊建設完備,與各中介機構持續保持良好的關系。 為使公司相關崗位更加專業化,原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劉歆辭去了財務總監職務,由在公司工作多年且財務管理經驗豐富的財務副總監劉紅巖女士接任財務總監職務,劉歆繼續擔任董事會秘書,并新兼任副總經理職務,主要負責公司投融資方面事務,上述人員變更對公司財務工作沒有任何影響。
2、傳聞(2):“定增項目為IPO縮減項目”不屬實。公司相關真實情況為:
公司流動資金寬裕,再融資主要是為了滿足公司未來幾年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經公司2011年3月24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2011年4月18日召開的201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擬用超募資金26351萬元投資建設“石材制品工廠化項目”,該項目原擬建在上虞章鎮工業新區,計劃采用新購置土地進行建設,但由于上虞市工業用地的規劃調整,公司短期內在上虞購置用于石材制品工廠化項目建設的土地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故變更的實施地點為本公司章鎮工業新區現有廠區內自留地,調整后有利于公司避免土地購置環節存在的風險,整體資源的優化和超募資金使用效率的提高。綜上所述,由于土地規劃調整原因,該項目總額由原來的26351萬元調整為3056萬元。此次調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和公司戰略目標。且公司已經在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石材制品工廠化項目”實施方式、實施地點及投資總額的議案》,決定將本公司超募資金投資項目之石材制品工廠化項目實施地點由原來的“擬建在上虞章鎮工業新區新購置土地203畝”改為“公司章鎮工業新區原石材加工車間改擴建實施”,上述事項公司已于2011年9月15日在指定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3、傳聞(3):“辦公場所由買改租,花費反上升”報道有失偏頗。公司相關真實情況為:經公司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對北京分公司辦公場所由購買改為租賃,投資額由800萬元變更為1000萬元。租賃價格高于原計劃的購買價格,主要有二個原因:(1)從本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到募集資金到位經歷了接近2年時間,市場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北京市寫字樓市場進入了快速的上升期,售價出現了較快上漲。(2)公司采取租賃的方式:租期3年,租賃辦公樓1,500平方米,約575萬元,另房屋租賃押金、辦公設備、商務車、通訊網絡運行費、裝修費等共計約400萬元,所以此次租賃費用共計約1000萬元。
綜上所述,公司目前資金充裕,應收帳款正常可控,規模和回款速度保持行業平均水平。實施再融資是實現公司發展戰略,保障公司可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