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一轉變過程,今年已有起色。GDP中,投資、消費、出口的比例關系發生了變化——出口占比在下降,擴內需初見成效。
從金融改革與政府轉型關系看,在金融改革上,對政府部門的批評不少,確實應加快政府的轉型。但細想,為什么改革滯后、轉型慢?有人認為是政府部門利益綁架。我同意一點點,但不完全同意。
中國基本還是“官大說了算”的行政體制。如果發現是部門的利益作祟,“官大的”完全可以去制止。問題是:發現了沒有?為什么?什么是部門利益?什么是部門間矛盾中正當的改革呼聲?如何發現與形成改革的“良策意見”?以什么樣的勇氣與策略來推動?這是我在思考金融改革與政府轉型關系中最為看重的。
《財經》:正如你所說,溫州改革的突破是有限的,那么中國金融當前還在哪些方面迫切需要改革?
夏斌:這個問題難以簡單回答。除了年初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布置的工作要求,我認為,從經濟社會呼聲看,迫切要干的事很多很多,在此只能點若干重點。
從市場主體看,有國有金融資產的管理問題、非銀行機構發展的“拾遺補缺”問題,如金融租賃等,農村金融與小貸公司、村鎮銀行等小金融機構的大發展問題,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規范與發展問題,還有金融機構準入制度的放寬和破產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制度、存款保險制度建設等。
從金融市場本身看,有債券市場“多頭管理”問題,兩個債券市場的統一問題、股票市場中的三板市場、發審制度,還有信托產品等市場創新產品的市場準入和統一監管問題,也有市場價格問題,如利率市場化等。
從調控監管來看,有抓緊放寬匯率浮動區間,進一步增強匯率彈性,進而進一步放寬資本賬戶管制問題,包括溫州及接下來的上海乃至全國的個人賬戶境外投資放寬的問題;有人民幣國際化特別是離岸市場建設中的各種需要解決的矛盾和問題,人民幣國際化過程中與各國的金融合作問題,如貨幣互換等;也有除日常監管之外,如何處理中央與地方監管的關系問題;有巴塞爾協議Ⅲ如何在中國落實等問題;還有調控與監管的協調問題,包括宏觀審慎監管制度到底怎么落實、金融控股公司誰來監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