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 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的通知
(京建發〔2017〕405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房地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預案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和措施,抓好落實。
附件: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9月28日
京建發〔2017〕405號附件
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2017年修訂)
為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落實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以下簡稱在建工程,不含鐵路、水利、交通、園林綠化等專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有效減少施工揚塵造成的空氣污染,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要求,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應急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分級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一)藍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施工作業。
(二)黃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
(三)橙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四)紅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二、應急響應
(一)預警信息傳達和預案啟動
當市級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部門發布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第一時間傳達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啟動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達到本轄區各在建工程施工單位,要求各施工單位按預警級別嚴格落實應急措施,并組織開展督促檢查。
(二)預警響應
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預警期間的執法檢查,加大對施工工地揚塵管控的執法檢查力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應按要求將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全市住建系統在應對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匯總后按時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三)預警解除
當市級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部門發布預警解除信息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及時向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轉發預警解除信息。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在接到有關部門預警解除信息后,應立即向本轄區各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傳達預警解除信息。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分管施工安全管理的委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揚塵辦)主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工程協調處處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處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站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主任、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主管委領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主管局領導、各區房管局主管局領導。
(二)完善配套措施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要按《應急預案》要求,結合部門和轄區實際,認真制定本部門的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在《應急預案》發布后20日內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實施。
(三)強化應急值守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完善應急值守制度,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的應急值班電話、800兆無線呼臺、應急值守系統必須保持隨時暢通狀態。黃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保持備班備勤,應急視頻系統要保持在線狀態,保證在有工作需要時,市區兩級能按時接通,及時開展會商;橙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在日常值守的基礎上,加強在崗值守力量;紅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同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進行聯合值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協調調度、檢查督查等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負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的督查考核工作。督查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是否制定本轄區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預案或措施,預警信息是否及時接收、傳達,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對本轄區在建工程按預警級別落實應急措施的傳達部署情況、措施落實檢查情況等。
(五)加強宣傳報導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宣傳中心負責做好全系統在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方面的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做好媒體接待,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正面引導社會輿論,防范化解輿論危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京建發〔2016〕411號)同時廢止。
附件:1.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3.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和城市運行的建設項目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