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進城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
(一)進城農民工的社會交往有待豐富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進城農民工業余時間人際交往時,老鄉占35.2%,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當地朋友占24.3%,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同事占22.2%,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其他外來務工人員占3.1%,比上年下降1.1個百分點;基本不和他人來往占12.7%,比上年下降1.6個百分點。
進城農民工業余時間主要是看電視、上網和休息,分別占45.8%、33.7%和29.1%。其中,選擇上網和休息的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了2.7和0.9個百分點。選擇參加文娛體育活動、讀書看報的比重分別為6.3%和3.7%,分別比上年下降0.8和0.9個百分點;選擇參加學習培訓的比重僅為1.3%,與上年持平。
(二)權益受損選擇法律途徑解決的進城農民工占比顯著提高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難時,62.4%的進城農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親戚幫忙,找老鄉的占28.9%,找本地朋友的占24.7%,找單位領導或同事的占11.7%,找工會、婦聯和政府部門的占6.8%,找社區的占2.3%。找家人、親戚幫忙,找老鄉和找本地朋友幫忙的農民工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0.7、1.1和1.4個百分點。當權益受損時,進城農民工選擇解決途徑依次是:36.8%與對方協商解決,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30.1%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比上年下降4.5個百分點;27.2%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上年提高5.1個百分點。
(三)已就業進城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占比提高
從對工會組織的知曉情況看,已就業進城農民工中20.8%知道所在企業或單位有工會組織,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59.6%知道所在單位和企業沒有工會組織,19.6%不知道自己所在企業或單位是否有工會組織。在知道自己所在企業或單位有工會組織的農民工中,53.8%的農民工加入了工會,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加入工會的進城農民工占已就業的進城農民工的比重為11.2%,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在加入工會的農民工中,經常參加工會活動的占21.3%,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偶爾參加的占62.1%,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沒參加過的占16.6%,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
附注
1.調查簡介
農民工監測調查:為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布等情況,國家統計局2008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范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27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906個村和23.7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為調查樣本。采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農民工市民化調查:為準確反映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生活、居住狀況和社會融合等基本情況,國家統計局2015年建立農民工市民化監測調查制度。調查范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地域,隨機抽取了4.08萬戶進城農民工樣本,由調查員使用手持電子采集終端(PDA),直接入戶面訪的形式,每年10月開展年度調查。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戶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進城農民工:指居住在城鎮地域內的農民工。城鎮地域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區域,與計算人口城鎮化率的地域范圍相一致。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
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