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陜西住建廳公布了《2016年度建筑業企業動態考核情況》,其中:
32家企業在動態考核中不合格,限期三個月整改,整改期內不得參與工程招投標。
30家企業拒不參加動態考核,決定清出陜西建筑市場,一年內不得辦理入陜登記。
為什么要進行動態考核?
先看一個文件,2011年,住建部印發了《關于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住建部門“對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繼續符合資質標準 進行動態核查”。
文件的名稱已經說出了答案,就是要完善市場清出制度!
什么是動態考核?
動態核查不是“實時”核查,是由省級建設主管部門主導,定期進行的。核查前要下通知,公布本批次核查企業的名單,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材料報送的截止日期等內容。
另外核查,不僅僅是針對“資質”,也對“資格”進行動態核查。不僅針對建筑企業,也針對企業相關人員。
根據住建部在文件中的要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年動態核查的比例應不低于在本地區注冊企業總數的5%。
動態核查的內容有哪些?
住建部在《關于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有簡要列舉。各地對文件的理解不同,因此對動態核查的要求也略有初入。我們將常見的一些要求整理如下,僅供參考。
1、企業證照資料: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等。
2、核查包括企業資本金在內的有關財務指標變動等情況;
3、企業上年度建筑行業統計報表;
3、企業注冊人員的在崗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倒賣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不履行執業責任,超越執業范圍執業等違法違規行為。
4、核查企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落實情況,是否發生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或者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5、相關人員養老保險繳納憑證等。
動態核查流程怎么走?
動態核查工作必須依法按照核查程序進行。各地的要求大體不差,可能會略有不同,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1、核查前不少于3個工作日向被核查企業發出《動態核查通知書》,并按規定指派有行政執法資格的相關人員對企業進行核查。
2、按要求填寫《企業動態核查表》,并經被核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確保相關資料和手續完整,以存檔備查。
3、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作出相應處罰、處理,應在動態核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公示結束,并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實施。
陜西
2016年,陜西住建廳對79家企業進行了考核。主要核實企業的基本信息、注冊人員在陜登記入冊、人員注冊證書等是否有效、現場執業到崗、及關鍵崗位實名制落實等情況。
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不能按項目規模配置項目管理人員,項目經理中標后變更較多,實際在崗注冊人員不能滿足項目規模要求。
2、超越資質承攬工程,造成招標質量低劣。
3、個別企業組織機構設置不健全,管理較薄弱,人員不在崗現象較為突出。
4、項目使用人員未按規定要求辦理進陜登記。
5、關鍵崗位實名制落實不到位,項目現場各種要素資料缺乏,難以核對人員的真實情況。
6、現場管理制度未落實,項目建設相關資料不全,施工過程中簽字手續混亂,代簽現象突出,人員外出請銷假制度不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