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對于裝配式建筑來說可以說是及其不平凡的一年,自《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文件發布之后,從中中央到地方關于發展裝配式的政策在2016年相繼出臺,相關的技術規范也逐漸發布,同時出現了很多的裝配式設備、構件生產企業,關于裝配式建筑的項目也是遍地開花,很多省市實現了從0到1的突破。
2017年,元旦一過,很多省市緊接出臺相關裝配式建筑政策,從各地文件來看,2017年各地預計裝配式建筑的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確實有很大的提高以及政策支持優惠政策確實很大,裝配式建筑項目將會進一步擴大,恐怕裝配式建筑呈井噴之勢。
繼1月4日北京市發布相關文件之后,短短一周內,湖北省、江西省、山東省等省市相繼發布相關文件。
1月1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文件,文件明確了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目標、重點任務、支持政策以及保障措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
1、發展目標:
(1)2017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左右。其中全省設區城市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項目等全部采用裝配式;政府投資工程應采用裝配式技術;
(2)2020年,建立健全相關技術、標準和監管體系;濟南、青島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縣市分別達到25%、15%以上;
(3)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40%以上;形成一批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
2、重點任務:
(1)編制技術規劃;
(2)完善技術標準;
(3)推行標準化設計;
(4)實施工廠化生產;
(5)實行裝配化施工;
(6)推行一體化裝修;
(7)加強信息化管理;
(8)推行工程總承包;
(9)發展綠色建材;
(10)確保質量安全。
3、支持政策:
(1)強化用地保障:各地在建筑用地上優先安排裝配式技術產業;
(2)加大財稅激勵:執行貸款貼息、增值稅優惠、專項基金返還等方式對裝配式相關企業進行財政支持和鼓勵;
(3)完善金融服務:購買裝配式住宅的,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貸款利率方面給予政策優惠;并將裝配式部品部件評價標識信息納入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授信等環節的采集信息;
(4)加強科技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筑研發企業給予財政補助;
(5)減輕企業負擔;外墻預制部分的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面積的3%)不計入成交地塊容積率核算;對符合規定的裝配式建筑商品房項目,可降低預售資金監管比例;質量保證金項目可扣除預制構件價值部分、農民工工資、履約保證金可減半征收;各地應將裝配式建筑納入招商引資重點行業并給予優惠。
4、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2)加強隊伍建設;
(3)加強考核督查;
(4)加強宣傳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