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江蘇、陜西三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透露,三省已率先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提前完成全面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的任務。此外,上海、南京等地近期也頒發了首張不動產權證書。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要力爭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2016年過半,目前這一工作在全國各地的進展情況如何?不動產權證書將給你我的生活帶來怎樣的影響?
30個省級行政區已發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
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當天上午在江蘇省徐州市為申請領證的市民頒發了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與此同時,江西贛州、四川瀘州等地也頒發了省內首本不動產權證書。這標志著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落地,預示著我國土地和房屋由不同部門登記發證的時代即將終結。
2015年3月2日,重慶市、山東省、廣西自治區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分別在長壽湖鎮、青島市和南寧市發放。
隨后,浙江、貴州、福建、安徽、陜西、廣東、云南、青海、寧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北京、甘肅、海南、天津、河北、吉林等16個省(市、區)也于2015年先后發放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
據記者梳理,隨著上海市在今年7月5日頒發首本不動產權證書,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中,除西藏自治區以外,均已發放出首本不動產權證書。
而據西藏國土資源廳官網站消息,2016年2月22日下午,西藏自治區不動產統一登記局和自治區不動產統一登記中心在區國土資源廳掛牌成立,標志著西藏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正式啟動。據悉,西藏將拉薩市、林芝市兩市作為試點,把拉薩市曲水、達孜兩縣及林芝市米林、朗縣兩縣共四個縣為試點,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信息平臺定制開發;7月底前完成試點縣房地數據整合建庫;8月底前完成試點部署及培訓,支撐試點市、縣登記業務網上試運行;9月底前根據試點試運行情況,完善各項工作,結合實際工作情況,逐步擴展,爭取頒發西藏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
為何要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是已于2007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中的規定。此前,我國各類不動產登記職責分散在不同的部門,而分部門對不動產進行分散登記的弊端也逐漸顯現:分部門登記導致不動產權利相互交叉、重疊,不利于權利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不動產交易安全;同時,由于登記機構設置重復,登記部門多,人為地增加了公民和社會組織負擔,影響政府行政效率。
有業內人士指出,將不動產登記統一到一個部門是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重大突破。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確認不動產的產權歸屬,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制度之一,對建設現代市場體系,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建立統一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系統,意義重大。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56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后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