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和《EPC工程總承包招標工作指導規則》,從招投標、構件生產、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管、驗收、造價等環節全方位支持和鼓勵裝配式建筑發展。記者獲悉,新政策規定,在市建筑節能發展資金中對裝配式建筑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
政府投資工程優先實施裝配式建筑
新政策規定,政府投資建設的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共建筑項目,以及深圳北站商務中心區、坪山中心區、寶安中心區、國際低碳城、大運新城等重點區域,優先實施裝配式建筑。
市區主管部門應當在新開工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批復和建設管理任務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筑相關技術要求,裝配式建筑的增量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