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國家以來,稅收便是聯結政府與國民的重要經濟紐帶。時至今日,稅收改革是廟堂與江湖共同關注的重大經濟、社會議題。自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到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營改增”這一事關萬億的重大變革,已經成為國民經濟領域的焦點話題。
近日,封面傳媒旗下封面智庫專訪北京聯辦財經研究院院長、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就“營改增”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封面智庫:有數據顯示,我國的民間投資增速自去年以來一路下滑,目前已到達3.9%的歷史低位。有分析認為,這種趨勢與稅收“營改增”緊密相關,系因“營改增”改變了地方政府與民企通過稅收返還“注水GDP”游戲規則,而使真實投資能力浮出水面。
許善達:這種看法跟我想的正好不一致。“營改增”對于投資的影響不在這個方面。
我認為投資下降,恰恰是“營改增”沒到位以前的暫時情況。對于一位民資企業家來說,如果你在“營改增”之前投了資,很多投資內容是不能抵扣稅款的。比如你要蓋一個廠房,要是在5月1日前先投資了,開得是營業稅發票,不能抵扣稅款;不動產也是,你要是買一個樓,那么現在可以開增值稅發票抵扣稅款,如果你要是5月1日以前買的,那可沒有一分錢可以抵扣。所以從投資角度來講,“營改增”實際上是鼓勵投資的,因為它降低了投資的成本。
建筑業“營改增”2013年的時候就說要改,我知道一些企業家,有項目,也有錢投,但不投,要等“營改增”改好了,可以抵扣了再投。國務院都說了要改,那著什么急啊。這筆能夠抵扣的稅款,要想在盈利里頭賺回來,那可不容易了。
所以我認為,“營改增”之前,投資規模下降,特別是民間投資下降,是正常的,改了以后,我認為會有一定的增長。民營企業家他想投資的話,他一定要等到你改了以后再投,就因為能抵扣稅款和不能抵扣稅款的差別特別大。
(對于地方政府來說)“營改增”后,地方收入的規模還是有保證的,原來營業稅是地方的,現在增值稅中央與地方五五分成,地方的錢并不比過去少,還有保基數等一系列的規定做保障。當然地方的權力少了,因為要等著中央分,可能會不習慣。
消費稅將成為地方補充財源
封面智庫:“營改增”后,地方政府的稅收“被動”,這會不會使地方政府在擴大收入上采取一些新的嘗試?比如增加收費?
許善達:地方政府肯定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圍之內采取各種措施。有一個有趣的現象:今年的四、五月份,地方政府查補的應收未收的營業稅,四月份同比增長60%多,五月份增長70%多。因為再不收,以后就收不上來了,所以地方政府積極地趕緊去收。
現在積極收也不是壞事,只要依法,別收過頭稅。當然,如果以前管理嚴,每個月的營業稅都足額征收,也就不會出現這個現象。